改革者不应以成败论英雄,但对失败的改革,必须反思原因,否则改革也就失去价值。 朱清时即将卸任南科大校长,人们应该为改革者喝彩,但更重要的是,要客观理性评价南科大改革的成败。 朱清时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南科大的改革打了一个及格分。有舆论认为,这是朱校长对自己要求太高,南科大的改革,还是有令人惊喜之处,比如,刚举办三年,录取学生的分数已居985高校中游,首届学生已有两名提前毕业且被海外名校录取。但如果从改革视角来评价南科大的改革,其实打一个及格分都很勉强。 这不是否认朱校长的改革努力,朱校长的改革努力可谓有目共睹;这也不是对南科大的改革泼冷水,所有关注南科大的改革者,都热切期待南科大能取得成功,否则南科大就不会获得那么大的关注。这是对照南科大自身曾提出的改革,做出的“评分”。 “高开低走、遭遇重重阻击”,是南科大改革的真实写照,从朱清时一上任就提出“去官化、去行政化”、“自主招生、自授学位”,到南科大首届学生自主招生,以及这批学生拒绝参加高考,这都展现出南科大的改革活力,让人看到改革的希望,但这之后,南科大的改革急转直下,由深圳市委组织部门出面为南科大公选局级副校长;千呼万唤成立的南科大理事会所有成员由政府部门委派,且官员占了一半;南科大的招生被纳入集中录取的提前批;朱清时不再兼任党委书记,而由原深圳公安局局长担任;等等,都偏离原来的改革设想,渐行渐远。就在朱清时要卸任时,他还没有完成上任时提到的一个基本任务——制定南科大章程,这也让南科大的办学因大学章程的缺失而存在不确定风险。对于南科大未来,舆论不由担心,在失去改革光环,朱清时先生卸任后,南科大路究竟在何方? 南科大改革走到这一步,这恐怕是朱清时先生的遗憾,也是南科大的遗憾,更是中国教育改革的遗憾。作为一所兴建的、以改革立校的大学,其改革的走向,无论成败,都是有价值的,成功的价值是为中国教育改革探索出一条可行的道路,而失败的改革,则试出中国教育改革,遭遇的现实阻力在哪里。 如果以举办一所体制内公办高校的成果,来看新建的南科大,成果确实是比较“惊人”的——南科大一出生就跻身名校之列,扬名海内外——可是,南科大获得这样的名声,是因为其高举改革大旗,要把南科大办成为一所不同于传统体制内大学的全新大学,而最终,南科大的举办者却以把南科大办成为体制内名校为荣,某种程度说,南科大获得巨大的名声,是在消费“改革”,而没有真改革。 南科大目前所存的“改革”,可以有两个不同维度的评价,一个是改革角度,另一个是体制内高校角度,从改革角度看南科大的改革,其最初倡导的改革,已所剩无几,没有自主招生、没有自授学位,也没有去官化;从体制内公办高校看南科大,其走在了“改革”的“前列”,包括招生放在提前批,以高考成绩60%、大学面试考察30%、中学学业成绩10%来综合评价录取学生,能做到这一点的体制内高校目前只有二三十所,还有在学校建立学术委员会。 对南科大的评价,毫无疑问应用改革的视角,不用改革的视角,而转用公办高校的视角,本身就意味着南科大改革的退让。这不是对南科大的苛求,而是以改革立身的南科大的使命。有人会质疑,为什么要让南科大背负这种压力,回答这一问题很简单,因为当初举办南科大就是以此打动公众的,如果就要举办一所与体制内985、211高校差不多的大学,想必没有多少人支持,而一亮改革旗帜,就让南科大一夜成名。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新建的大学正在效仿南科大,在成立时都以改革作为最大的理由——我国目前高等教育在校生规模已超过3300万,增建一所公办高校,已无多大必要性——可是,随后的办学,真正的改革行动,却看不到多少。 这是十分值得警惕的改革变异。近年来,我国教育部门、大学没有少喊改革的口号,可在改革实践中,却没有撼动传统的权力和利益结构的打算,往往是改革轰轰烈烈启动,走着走着就变调。在南科大的改革中,朱校长一直是坚持者,但面对传统力量的阻力,他选择了妥协,社会舆论曾呼吁他不要妥协,应该效法蔡元培先生,用包括辞职等方式来扞卫改革的底线,但如何选择,是朱校长的权利,他没有选择辞职来抗争,自有他的考虑。南科大从改革的轨道转入体制内轨道,最根本的原因是,无论是教育主管部门还是深圳市政府,并没有建一所全新大学,挑战传统体制的打算。 按照南科大的改革设想,自主招生、自授学位,意味着要打破原有的国家授予学位体系,建立全新的学位体系,这是对传统计划体制的彻底颠覆,教育部门做好全面放权,甚至把学位授予权都交给大学的打算了吗?去官化、去行政化,意味着作为举办者的政府部门不得干涉学校的具体办学,尤其是人事和财权,可政府部门想看到的还是一所办任何事都要报批,而不是独立、自主的大学。 所以,南科大的改革,是一块试金石,试出我国教育部门、地方政府的改革诚意,这也进一步启示,要有真改革,不能由行政部门主导改革,而应该探索新的改革机制。因为真的教育改革,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地方政府放权——改革的核心,就是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而要让行政部门主动割弃既得利益、放权,谈何容易,由行政部门主导的改革,很容易走向口号、形式主义和折腾。教育改革应该交由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主导,由人大讨论、审议制订教育改革方案,以立法的方式推进政府部门必须放权,重建新的教育管理、学校治理结构。国家主席习近平曾要求,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 南科大的举办者和朱清时先生对这一点看得其实很明白,因此在南科大筹建时,就提出要通过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南科大章程,明晰政府、办学者、举办者和教育者、受教育者的权责,让南科大依照章程自主办学,可直到朱校长卸任,南科大章程,还不见踪影,只是由深圳市政府出台了南科大管理暂行办法,而我国其他高校,也被教育部要求要制定大学章程,可这些学校制定的大学章程,就是学校行政草拟,提交教育部审核,之后就颁布,说到底只是行政规章,原有的行政治校框架并没有突破,而没有经过立法程序的大学章程,怎能成为大学依法自主办学的法律依据呢? 南科大的教改走向,启示我们,不能再按原有行政模式推行教改,必须寻求新的教改模式,在传统模式中,改革会陷入知易行难,各方都表态坚决支持改革,改革最先被消费、最终被消解的权力和利益困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