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与一位名医淳于意有关。 淳于意自小喜爱医术,但让他成为一代名医的却是当时同郡的一位老中医阳庆。阳庆七十多岁了,没有孩子,他看上了淳于意的为人,想把自己一生行医的经验传授给淳于意,条件是淳于意必须彻底抛弃过去学会的那些医方,然后自己才能将私藏多年的珍贵医方毫无保留地传给他。其中有黄帝、扁鹊的脉书,包括据病人面部的颜色诊病等。淳于意接受了这个条件。三年后,淳于意为人看病、断定生死已经十分准确了。但是,淳于意喜爱游医,往来于各诸侯国,不爱宅在家中,不少病人找他治病找不到,便怨恨他。 这年五月,有人告发此时担任齐太仓令(管理齐国都城粮仓之官)的淳于意犯法、判肉刑。按律,应当将其逮捕送往京城长安。淳于意得知自己将入京接受肉刑,悔恨、懊恼不打一处来,自己最大的遗憾是一辈子生了五个女儿,竟然没生一个男孩。临行时,淳于意对着五个一个劲儿哭泣的女儿骂道:生了一窝女娃儿,现在有事儿了,一个也指望不上!小女儿缇索听到父亲的抱怨,非常伤心,她站起来说:爸,我跟你去!淳于意打量了一下自己从未多加关注的小女儿缇索,心理掠过一丝安慰。缇索于是随父一块儿上路,风餐露宿。到了京城长安,缇索立即给汉文帝上了一封奏疏。真是幸运!这封来自一位无名小女子的奏疏竟然上达天听。缇索在奏疏中说:臣妾的父亲在齐地为官,人人都说他为政廉洁、公平。不幸他触犯法律,判罚肉刑,我心里非常难受。人死不能复生,受了肉刑不能再成为正常人,即使他想改过自新,也没有机会了。我自愿做官奴婢,为我父亲赎罪,让他有机会改过自新。 汉文帝看到缇索的上书,心里一震,从未听说过女儿自愿为官婢救父之事,于是下诏: “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谬,而民不犯。何则?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欤?吾甚自愧。故夫驯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令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史记·孝文本纪》) 大意是:古代贤帝在位。即使在衣冠上画个图作为刑罚,百姓也不犯法,为什么呢?因为那是一个大治的社会。现在有三种肉刑,但是,犯法之事却未消失,原因在哪儿呢?难道不是我的德薄,教育不够吗?我深感惭愧。教育百姓的事做不好,才会让百姓陷入牢狱。《诗》说:君子是百姓的父母。现在,人有过失,没有教育好就用刑,即使他想向善,但已经无法实现了,我对此深感不安。肉刑斩断肢体,刻画肌肤,让人终生受辱,这种痛苦如此不道德,这符合百姓父母的称呼吗?自今而后,废除肉刑。 这就是中国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缇索救父”与文帝废除肉刑。 缇索上书涉及的不仅仅是肉刑,而且涉及曾经犯罪的人未来能否回归社会的大问题。文帝废除肉刑也涉及教育与惩罚的相互结合。 摘自(《王立群读<< strong="">史记>:文景之治》,王立群著,大象出版社,2016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