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民调机构零点调查公司发布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内网络生态环境”调查报告受到网民普遍关注,对于“网民普遍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网络环境的积极变化”调查结论,网民普遍表示认可,并盛赞网络空间日渐清朗。国家网信办发言人姜军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今年国家网信办还将持续治理网民反映强烈的网络问题。(四川在线 3月4日) 在网民反映强烈的网络问题中,去年尤以“有偿删帖”问题呼声最高。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9日公布了《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明确了非法删帖、网络水军等互联网灰色产业的责任承担问题。其中规定,法院不仅认定“有偿删帖协议无效”,而且支持“权利受到侵害者依法替自己维权”。换言之,删帖委托人,及受委托删帖的网站,均要承担法律责任。 有偿删帖,说穿了就是操纵网媒和舆论,受负面新闻围困的单位或个人,拿钱“消灾”,推动网络舆论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讲,删除网帖负面信息的做法,与被曝光者恶意收购报纸如出一辙,实质就是操纵舆论,封堵言路。殊不知,有偿删帖,不仅损害了网络媒体的正当权益,降低了网络媒体的影响度和公信力,也侵犯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破坏了公共舆论环境。特别是,删除涉及打击“假冒伪劣”和消费维权等信息,使那些不法商家得以规避管理风险、消除负面影响,同时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监督权。 删帖产业链的存在扰乱了社会秩序,警方查处,法院审判,当然可以维护公平正义。按照我们的财物管理制度,政府机关的花销的每一分钱都必须要经过财政预算,这些预算全部必须经过人大机关两会时的审批和同意。此外,即使在日常的财务管理方面,也是不允许将无关的费用进行报销的。这个“有偿删帖”的资金既不属于办公用品,也不属于人员工资。那么,财务管理制度里没有名分的费用到哪儿去了?是从哪儿支出的? 将“有偿删帖”的管理纳入法律化进程以后,事情应该变得更加明朗规范。笔者认为,对于帖子的处置本来应该很简单,如果是虚假的,政府机关可以报案,如果是真实的,政府机关花钱删帖就是违法的,就是用纳税人的钱款为自己的过错买单。但是,说一千道一万,关于帖子的事情,从一开始就应该走法律的路径,而不是拿钱去删帖。再从删帖的费用来说,政府机关的花销的每一分钱都必须要经过财政预算,这些预算全部必须经过人大机关两会时的审批和同意。 此外,即使在日常的财务管理方面,也是不允许将无关的费用进行报销的。但 “有偿删帖”的资金确实是巧用购买办公用品等名义列入公务开支中了。这其实折射出的是公款花销的随意性,是财务管理的乱象。请问我们的审计部门可以在这些删帖的单位里找到删帖发票吗?显然不会,要么被开进了办公用品里,要么被开进了招待费里,要么就是被小金库给消化了。这种种乱象警示我们,咱们的财务管理是出了问题的。 只有从源头上截断让不法分子有利可图的帖子,政府机构学会正确应对面对负面舆情,而非花钱删帖了事,才能从根本上治理有偿删帖的乱象。 (责任编辑:冷得像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