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公安南山分局微博,12月27日21时,公安机关接报称,在深圳市南山区某小区有人坠楼。接报后,警方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现查明,坠楼者系自杀身亡,排除他杀。死者身份为光明新区城管局原局长徐某某。 无论如何,一个生命的离去都令人悲伤,但局长徐某某突然撒手人寰,自杀原因扑朔迷离,势必引来公众猜测和质疑。 其实,抛开徐某某自杀背景——深圳光明新区“12·20”滑坡事件,人们首先想到的自杀原因是“抑郁症”,因为官方总是喜欢给自杀官员扣上“抑郁症”的帽子,而“贪污腐败”则是“家丑”,不可外扬。 迄今为止,徐某某“自杀原因”还没有“抑郁自杀”的说法。从官方发布的消息来看,也难以明确找到自杀事件与滑坡事故的关联,但这并不能消弭公众对事件的质疑和关联性思考,而且渣土受纳场有他审批同意,舆论一边倒,形成推波助澜之势,被冠以贪污腐败、畏罪自杀的可能也不是没有。 按照一般常理来判断,如果说徐某某的失职造成了滑坡事故,也不可能被判处死刑,那么徐某某为何那么着急着“送死”了? 心理压力过大?自知罪孽深重,无法弥补,与其沦为阶下囚,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还不如自杀解脱。“被自杀”?身为腐败窝案的一员,上下左右贪官酷吏虎视眈眈,当上面的贪官看到贪腐事件暴露后,于是派人逼其自杀,也只有自己自杀,才能避免殃及同党,保全家人性命财产。又或者真的是患有“抑郁症”? 徐某某在这个节骨眼上自杀身亡,不仅带走了秘密,还落下了疑惑。公众本该就事论事,理性看待,少做毫无事实依据的猜测,但官方依照惯例避而不谈、三缄其口,各种流言蜚语、小道消息只会大行其道,更加富有“想象力”。 因此,不管徐某某自杀与何相关,只要敢于较真碰硬,一查到底,还原事情原委,官方才不会被舆论牵着鼻子走,官员自杀也才能与“抑郁症”撇清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