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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正义需要良序而非暴力

时间:2015-06-09 18:30来源: 作者:文飞 点击:
“正义的暴力”是与现代法治理念完全相悖的,法治社会完全不需要“正义的暴力”,学生在学校里打人,自然有校规来进行处罚,严重的还应该交由公安机关来处罚,但不管怎样动用“私刑”来对施暴者进行殴打显然不是正当的做法。学生打架,首先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近日,一个初中生打人视频出现在自贡多个网络媒体上,视频中,打人者着灰色短袖衫,被打者穿着校服,在整个过程中,被打者一言不发,并且还有5、6名同学在一旁围观,视频发上网后,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在探讨家庭、学校教育问题的时候,“打同学”事件进一步“升温”,一伙校外不明身份人员因不满这名打人的学生,在校外对其进行殴打和恐吓。

随着社会的发展的多元化,加上电影潜移默化的影响,暴力思想开始在我们身边横行,不管是前不久的女司机被打事件,还是本次学生殴打同学遭“正义哥”恐吓事件,都是一种暴力倾向蔓延的具体表现。

可能某些人对于来讲,打人者恶有恶报,用诸如“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来对此事进行注释,笔者认为这种思想无异于对暴力的纵容。在法治社会里,公民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首先应该想到用法律来维权,而非通过暴力,对以暴制暴过于宽容甚至纵容,可能会使暴力盖过真正的公平正义。

“正义的暴力”是与现代法治理念完全相悖的,法治社会完全不需要“正义的暴力”,学生在学校里打人,自然有校规来进行处罚,严重的还应该交由公安机关来处罚,但不管怎样动用“私刑”来对施暴者进行殴打显然不是正当的做法。学生打架,首先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正义哥”的殴打可能能制止“社会哥”的行为,但是可能使学生变得不再敬畏法律法规,这才是最可怕的。

如果以暴制暴式的所谓正义频频出现,后果只可能将原来还算公平有序的社会还原到以暴制暴的原始社会秩序。挨打了就希望施暴者受到同样的惩罚,一旦这样的因果关系循环下去,后果根本无法预期。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完善现有的法制体系,用法制来维护社会正义和良序。(作者: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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