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河南省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焦作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王宏景(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记者搜索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发现,今年1月22日,焦作市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任命王宏景为焦作市副市长。从任命到免职,前后不到40天。(11月10日中国江苏网) 王宏景,焦作市副市长,因涉嫌受贿犯罪被调查,从任命到免职,前后不到40天就落马,实在让人有些唏嘘。近些年,类似王宏景这样的“短命官员”还不少。沈培平任云南省副省长仅一年,廖少华任贵州省委常委9个月,高劲松在昆明市委书记任上只呆了8个月,蒋洁敏任职国资委主任仅仅半年,郭正钢任少将不过一个月。仔细对比,这些官员在被查与履新间隔时间之短确实让人触目惊心,一方面折射出无论地方还是中央干部考察都存在“短板”。另一方面也说明“短命官员”的频现,再次挑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多的“短命官员”?每一个干部的拟任不是都要通过层层选拔吗?根据干部选人用人考察流程,首先要进行民主推荐,再进行组织考察,再向其他相关领导、部门等征求意见,再组织部门开会讨论决定,最后进行任前公示。在如此密集的审核下,还会出现如此多的“短命官员”,实在让人有些匪夷所思。难道这些流程都只是形式主义,领导干部的选任都是大领导一个人说了算,或者还是其中有某些我们不知的潜规则。这些“短命”官员现象一而再、再而三的频繁发生,难道不该引起相关部门的反思吗? 总所周知,加强对干部的考察意义重大,是干部选拔或提拔的关键环节。而这些“短命”官员无一不是“带病提拔”,那么,谁将为这些官员的干部失察负责呢?笔者相信,用人的失察,短短时间内就出现问题,非一朝一夕“炼成”的,选人用人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俗话说,用人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干部提拔任命的提名、考察、讨论、票决、公示等一系列程序是严密的。但如果一些单位部门的“用人”存在潜规则,“短命官员”的出现就不足为奇了。可是,笔者想说,革掉“带病官员”的官帽容易,可政府公信度怎么建立起来呢? 莫让“短命官员”频频挑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的重要体现,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所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一是积极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及竞争上岗制度,使一个人职务的提升,靠的是人品道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使诚实勤奋、求真务实的优秀党员得到重用提拔,有机会、有地方施展才华;二是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优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公平竞争的干部用人机制,必须铲除官场中“逆淘汰”的潜规则,让真正有本事、诚实、正直的人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三是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还要从制度上保证人民群众有真正的提名权,尊重自我提名,倡导竞争提名,实行公开性提名。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就是让群众意见成为决定干部升迁与否的主要因素,让群众抓住干部的“官帽子”。任何一名干部要得到升迁,必须怀着做“人民公仆”的真诚心态,认认真真访民情,诚诚恳恳听民意,实实在在帮民富,兢兢业业保民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