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中办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昨天,记者从北京市委组织部获悉,北京市近日发布《北京市贯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中央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了七种干部“下”的渠道。其中特别提到,为因家庭困难、负担重、身体不适应等不愿继续担任领导职务以及有更适合干部成长发展机会的,提供了“自然下”“自愿下”的渠道。 当前,我们的干部队伍中存在着“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一些信念不坚定、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的平庸干部,只要不违纪不违法,不犯错误,就“下不来”,严重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活力和先进性。6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指出: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这无疑是给净化干部队伍开出了一剂良方,彰显了我们党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规定》旨在推进官员“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对官场选人用人、歪风邪气“开刀”,让干部流动走向新常态,可有效震慑和整肃官场用人歪风。让干部不仅能上还要能下,从根本上打掉了一些干部滥竽充数也能坐享安逸的幻想,抽掉了在其位不谋其政也能舒服躺卧的“底板”。修身、为政、干事不以严以实,不去为人民殚精竭虑、踏实干事,就有随时被清出干部队伍的危险。把“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调整下来,就会产生“倒逼效应”,警示庸劣者要么让位、要么干事增能。重用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让善干事者、能干事者、想干事者顺势而上;让不能干事者、不想干事者、干不好事者顺势而下。由此,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各项事业发展具备最宝贵的领导力量支撑和人才力量支持。 惩恶才能扬善,激浊方可扬清。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是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的关键。只有这样,才能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