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纪委16日在广州举行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创新监督方式,建立重点清单,着力监督官员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广东省纪委16日在广州举行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将围绕解决官员“八小时以外”该不该监督、有什么监督特点、监督什么、怎么监督、谁来监督等“五个问题”,落实监督主体责任,创新监督方式,建立重点清单,着力监督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其目的是严防官员将手中的公权力和自身影响力向“八小时以外”延伸,是斩断搞“小圈子”,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等行为的一次新尝试。 在大家的理解中,上班时间严格管理可以,下班后还要管,是不是有管得过宽,管得过严,有侵犯私人生活之嫌?领导干部作为社会成员,有一定的生活圈、社交圈,无可厚非。上班遵守法规是必须,而下班后是不是就可以随意放任?显然是不行的。因为其手中掌握着权力、岗位特殊,对其“八小时以外”行为提出高要求也是必须。 为了筑牢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广东省将监管向官员“八小时以外”延伸,看似很“无理”,其实却是一种保护,应得到支持。可以预见,通过严格监管,一方面领导干部会对自己“八小时以外”的行为在心中有界限,知道能干什么,需要防备什么,那些行为是有违规定的,先筑牢一层拒腐防护墙。另一方面也告诫那些别有用心者,必须打消利用官员“八小时以外”活动做文章的想法。 对领导干部开展“八小时以外”监管是一个新的探索,这当中必然会存在如何监管才会有效,如何监管才能获得官员、社会的支持等一系列问题。当然,监督方式需要探索,对开展这项活动的认识也要进一步提升。对于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领导“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单位内部纪检监察部门要开展核查,防止出现向组织申报是一套,自己背地里却搞另一套的“两面人”行为。同时,应引入社会监督力量。通过内外结合的监督方式,促使监督没有遗漏,促使官员八小时内外一个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