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中央组织部获悉,2015年7月中央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以来,各地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落实。截至去年底,31个省区市根据《规定》精神,采取问责追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方式,共调整县处级以上干部584人。 近年来,一些地方选拔任用干部出现“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的乱象,该上去的上去不了,不该上去的上去了。“产品不合格,公司要召回”。干部不合格,也应由组织召回。新规的出炉,无疑是对旧的人事选拔机制的“倒逼”,砸碎了干部任用“论资排辈”的窠臼,打破了传统官位“铁交椅”,撕裂了懒政干部、酱油干部“干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官场歪经”,粉碎了不坚定干部、平庸干部“老好人吃香”“只要不犯错误就下不来”的春秋大梦。 科学的考核评价常态。加强干部任前、任中和任后的考核评价工作,为干部能上能下提供准确的择取依据。科学考评最关键的是要群众认可。干部表现如何,群众看得最清楚。群众高不高兴、拥不拥护、赞不赞成应当成为干部考核的第一把标尺。要扩大群众参与范围,把评判政绩大小、优劣的权利交给群众,形成群众认可干部、评价干部新常态。科学考评最根本的是要全面。 立体化的干部监督常态。健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机制,优化干部选任环境。切实发挥纪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确保纪委在干部选任中廉政纪律“一票否决”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探索建立由组织部门整体考评,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主导,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新闻舆论日常监督的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权力监督机制,真正让干部选拔任用暴露在社会全方面监督的“阳光下”。 能下还能上的干部任用常态。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以考评来促进干部提高自身能力,更好地选贤任能和对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官本位思想占据很大空间。很多人认为当领导干部,官职升迁,就是一件很光彩的事。反之,降职撤官,则是一件很掉面子的事。“下”而知耻,知耻而后勇,后勇而搏发。干部能上也能下,对干部自我激励,自我成才,自我进步,健康成长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甚者成为领导干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强大动力。对那些因个人业务能力不适宜当前岗位工作已“下”的干部,要妥善安排好其工作和待遇,开辟职务和职级晋升“双通道”,才能更进一步促进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干部能上能下才能得以正常运行,不仅要让能上能下成为一种常态,更要让下了还能上成为选拔任用干部的新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