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等27种类型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各地各部门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 为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了鞭策一些干部为官不为的惰性,四川省印发干部管理实施办法,重点明确了对27类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其中还包括了对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等15种情形进行问责,笔者相信,新出台的实施办法,定能激活干部正常流动的“一潭春水”。 其实,在干部如何选用上,在一段时间内、在一些地方上,饱受人们诟病。“任人唯亲不唯贤”“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交流使用;既跑又送,提拔重用”等等已经成为坊间的顺口溜。可见,在干部的选用上,确实没有达到人们想要的“能者上、庸者下”的最佳境界。 可以说,干部“只上不下、只进不出”是一个客观事实,而“上去的”和“进来的”又不一定都是能者的现象也客观存在。如何改变这种现象,只靠自觉恐怕是远远不够的,出台切实可行的规定和办法,已迫在眉睫。或许是为了顺应历史、或许是为了满足民意,四川省出台了对27类干部进行组织调整的新规。将庸者、劣者划清了明确的标准和界线,不仅为为官者如何从政提供了参考底线,还为政策的执行者提供了标准刻度。 如果各级各部门都能认真落实新规,将这27类干部该问责的问责,该免职的免职,相信定能“洗涤”和“提纯”干部队伍。俗话说“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干部正常流动上,道理大同小异。倘若该上的不能上去,该下的不能下来,都堵在那里,时间久了,势必会造成干部流动的“中梗阻”,势必会让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大大受挫,势必会让百姓的各项基本权益受到极大的伤害。 由此可见,干部任职上的正常流动,不能成为一潭死水,当用新规加以激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才能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