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失职先后被免职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洋县国土局一副局长在保留公职后,很少上班,每月却领着5000元左右的工资,还和妻子开起了旅行社。 领导干部因处分“退”出领导岗位不算什么新闻,“退”下来后光拿钱不干事屡见不鲜,其原因是领导免职过后大多在原单位上班,现任领导大多因不好安排采取宽松式是管理,安排较为轻松的工作,原任领导免职过后上不上班现任领导睁只眼闭只眼,机关同事也会因曾经的老领导“理解”不论上下,这应该是一些官员免职过后吃空饷的一个最为“特殊”情况。 就这位免职的副局长党内警告处分而言,是因工作失职受处分,因受处分被免职,而根据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监察及公务员管理相关规定,当然不会因此而降级,更不会因此而开除。不过,就是现任领导管理再宽松,同事再理解,也不该“吃空饷”不上班和家人干起经商的买卖,这显然不是搞“特别”的条件,搞“特殊”的理由,况且违反有关规定。 话说回来,免职的副局长曾经也当过领导,应该理解现在在位领导的难处,特别是在禁令严规之下的今天,更应汲取教训,改正错误,以良好的形象、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出现在同事面前,真正赢得同事的理解与尊重。不能因“情况特殊”而“妇唱夫随”开旅行社很少上班甚至吃“空饷”,被同事议论、社会质疑、民众举报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对单位领导而言,不能因曾经的领导在管理上就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上班与否不闻不问,一律按特殊情况处理,一律按特别情况对待。何不给免职的领导安排合适的工作,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的事情?试想,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在处理上一视同仁,而在管理上为啥要按“情况特殊”处理?哪种理由可能都说不过去,更难服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