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上午,在人社部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李忠介绍,人社部将研究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规定,并启动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机制改革试点。 竞聘上岗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发展的产物。“竞”和“聘”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竞争是个人行为,它所体现的是“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原则,通过竞争激励机制的实施,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幅度提高职工劳动效率;聘任是用人单位的组织行为,它所体现的是一级组织对干部的合理使用。竞争是前提和形式,聘任是内容和结果。将竞聘上岗引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沙丁鱼效应”,用好了必将激发事业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 目前事业单位与职工虽然实行的是合同制,但一般较为稳定,只要不犯大错都不会被开除或解聘。这让用人单位很为难,部分事业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上班干活“磨洋工”,用人单位想解聘但苦于没有重大错误,只能继续聘用。通过竞聘上岗,明确竞争上岗条件,能让事业干部产生危机意识,倒逼事业干部积极工作。但竞聘上岗给了用人单位选人用人更大的空间,更大的决策权,竞聘上岗用的不当将有失公平,反倒打击事业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竞聘上岗需要把好入口关。好的开端就成功了一半。竞聘上岗要选好竞聘岗位,对连续多年无人报考的岗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应该成为竞聘上岗的首选。选什么样的人?候选人的条件?用人单位要提前向相关人员广而告之,对社会的公开聘用更应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主要位置广泛宣传,防治暗箱操作,更要防止“箩卜坑”的设置。 竞聘上岗要体现优胜劣汰。竞聘上岗的目的就是“能者上、庸者下”,既然是竞聘上岗就要有差额,而非走形式,做过场。一方面要将公认度较高的、优秀的事业干部选出来用上去,要在勤能德绩廉等方面全面考察;另一方面要将能力差、群众口碑差的干部选下去,甚至淘汰出局;竞聘上岗还要施行定期竞聘制,让竞聘上的有危机意识,让更优秀的青年干部看到希望。唯有如此才能激发事业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才能提高整个用人单位工作效率。 竞聘上岗需要把好监督关。公开公平公正竞聘是竞聘上岗灵魂,加强竞聘上岗监督是确保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对事业单位内部竞聘上岗,纪委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要全程参与监督;对外的社会公开竞聘既要加强内部监督,更要加强社会公众监督与媒体监督,做到选上人员无异议,落选人员心安理得。 竞聘上岗需要落实主体责任。竞聘上岗要强化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特别是落实单位“一把手”的首要责任制。对竞聘上岗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用人单位的主要领导的责任,也要追究竞聘考官、推荐人员的责任,对竞聘上岗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更应该取消或暂停自主竞聘上岗资格。对竞聘上岗人员还要落实竞聘上岗后监督管理责任,防止只管竞聘上岗,不管岗上使用情况。 事业人员竞聘上岗,要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原则”,让所有竞聘者享有同等的竞争机会,强化社会监督,严明责任追究,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只有堵住“关系户”的后门,让关系户没有特殊通道,才能让竞聘上岗有意义,才能让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有活力,才能激发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