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网民们把那些不作为的干部称之为“打酱油的”,而“我是来打酱油的”这句网络流行语曾被部分干部当作明哲保身的代名词。可最近湖北公安县一些“打酱油”的党员干部却“笑”不起来了,因为他们的“面子”“里子”被“一锅端”了。 当下,“为官不为”似乎愈发泛滥之势,广为群众所诟病,各地也对“为官不为”者进行了“画像”。诸如,从严格工作标准角度对“不作为”行为进行认定,从思想状态上对杜绝“懒作为”提出要求,从行为规范、廉洁自律等角度对“乱作为”进行约束。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党员干部的整体精神面貌为之一新,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滋生了“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懈怠心理。比如,河北省安平县发改局不依法履职、主动服务,致使某项目长达两年未完成核准;江西省瑞金市国资公司由于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不敢作为的典型问题,造成国有资产闲置两年……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对于“为官不为”者,一些地方采取了形象描述,让人对“为官不为”认识得更清楚。比如,江苏淮安将“为官乱为、为官不为”者形容为“太平官”“逍遥官”“糊涂官”“老爷官”“腐败官”。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用六个字“怕”“蔫”“懵”“躲”“靠”“顶”来总结“为官不为”者。 诚然,对于各地为“为官不为”行为画红线、列清单的方式,以“一定之规”搭建清晰具体的制度程序,有利于形成震慑,值得肯定。然而,之所以“乱作为”好整治,“不作为”却往往令人徒唤奈何,根子在于对“为官不为”缺少正式的制度回应。对此,辽宁已有145名干部因“为官不为”受到处理;贵州省黔西南州半年间“回炉”1668名“懒官”;甘肃定西则注重行政效能问责的常态化……这些无疑都是值得肯定的作风建设“紧箍咒”。 在笔者看来,整治“为官不为”一定要问责追责到位。因此,“为”与“不为”,必须把好依法办事这个“脉搏”。哪些“不能为”,哪些“可以为”,哪些“必须为”,亟待划出红线,一旦违反就得及时“敲打”,让官员不敢“走神”,才能真正营造“为官有为、为官敢为”的新常态。(文/小郭来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