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日前查处了“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县处级干部37人,为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昆明市出台了《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实施细则》,深入整治“三超两乱”、档案造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等问题。 “带病提拔”反映出在干部考察以及提拔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如何在考核中真正考准考实干部,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如何在提拔干部时建立一套完善的提名推荐程序,使“能者上,庸者下”?如何在“带病”干部出事后追责,防止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知能不举,则为失材;知恶不黜,则为祸始。”选人用人首先要知人。领导干部要练就识才的慧眼,能分辨出什么是真忠诚、什么是伪忠诚,干部怎么用,应由政治机关考察、听取群众意见、党委集体决定,决不能搞个人说了算。严格按原则、按政策、按规矩、按程序选用干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给弄权渎职者留下搞不正之风的空间。 要医治“带病提拔”,组织部门首先要把好用人关,中国历代思想家认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组织人事部门应严格干部提拔标准、严守提拔程序,注重从日常了解、考察干部,与纪检等部门合作,真正把干部了解透,把相关情况核查实。要加强对干部提拔的全程监督和纪实,对选人用人开展常态化巡查,同时邀请群众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立刻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追责,确保选人用人严格、规范开展,让带病干部过不了提拔关,从而堵住“病源”。 其次建立干部失察追究责任制度。“带病干部”一旦提拔,对公共利益损害巨大的同时对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严重,影响恶劣。选错了人,组织、人事的领导和部门难辞其咎。所以要建立一套针对组织、人事的领导和部门考察失职的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实施,从选拔上杜绝“带病”提拔现象。 干部的“带病提拔”既打消了些兢兢业业做事的“老实人”的工作积极性,也挤压了“老实人”的成长空间,更让那些问题干部玷污了整个领导干部队伍的形象,必须铲除问题干部滋生的土壤,还人民一个健康、廉价的领导群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