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位厅级官员辞职,这次还是地级市政府行政一把手。9月6日,山东省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了梅永红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最近一段时间,媒体报道了多位厅级官员辞职事件,2013年以来,广州市南沙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孙雷辞职,担任杭州传化科技城有限公司总裁;广州萝岗区副区长王建新跳槽到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2014年5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陈熙同辞职,出任360副总裁。今年5月,菏泽副市长张毓华辞职去了深圳一家保险公司,而9月6日,山东省济宁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了梅永红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说句实话,如今,官员辞职,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而之所以还引来大家高度关注的目光,无非还是辞职者身份有些特殊,为何辞职容易引起联想等因素。笔者认为,官员辞职,我们需要关注,但不应过度。 需要关注什么?一方面,要关注一下官员为什么辞职。是自己有了更好的职业追求,可以更充分实现个人抱负和理想而辞职,还是为了通过辞职达到逃避法规惩处的目的。值得关注、分析和总结,从而完善相关机制,为公务员队伍留住人才打下坚实基础。另一方面,要关注一下官员辞职后的去向。辞职后去哪儿了?是经商还是出国?是打工还是当老板?那这些行为有没有遵循相关法规?还必须仔细审阅。关注这些内容,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我们过度关注官员辞职事件,反而会给一种公务员辞职在加剧的错觉。 其实,无论从辞职比例还是数量上看,公务员辞职并不是普遍现象。公务员也是普通人,只是从事的行业在外人眼中有些特殊罢了,抛开公务员身份,他们也与大家一样,自由流动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辞职也多是个人重新认知自己能力的过程,既然属于个人行为,辞职这事就该理性看待,不需过多解读。 《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对公务员如何辞职,辞职后可以干什么都有明确要求。需要的只是有人监督和落实。相关部门在面对官员辞职时,更应把紧制度的尺子,严格按规章办事,既要把权力被关进了笼子,更要防止权力附属在辞职者身上“脱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