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中共彬县非公有制企业委员会发红头文件组织给7月19日发生火灾的家福乐超市捐款,火灾给家福乐超市造成较大损失,该文件要求各支部,各企业要迅速安排,组织捐款。此事令彬县群众震惊,群众给县长写“太不该”打油诗。 红头文件,是政府性行文,是一种权力性行为,“红头文件”代表的是公权力,具有强制执行的约束力。而作为捐款,被就是安心表现的行为,所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爱心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愿主动的行为,而红头文件把互不相干的两者连在一起,不仅让公权使用扭曲,也让捐款善举变味。 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各地纷纷组织“红头劝捐”,“慈善一日捐”、“栋梁工程”,妇联的各种倡议,盐城发文给红会“筹款”,而在去年,中共台州市委办公室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市级单位开展“助力五水共治”捐款活动的通知》。各种名目繁多的“自愿”捐款,在“红头文件”的规范下,变成不得不的行为规范。 基层政府也很无奈,上级要求捐款,捐少了拿不出手,要面子就得多捐一些,至少不能走在捐款最后一位,相互的攀比最后演变成硬性要求。因而做好制度保障,将各种需要捐款的内容纳入社会救济范畴,有了资金保障,谁又会没事找事的去搞什么捐款呢? 家福乐超市火灾,确实给商户造成损失,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商家还是有自救能力和自愈能力的。其次,摆在政府部门面前的应该是尽快查明原因,让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去抓好落实,如果火灾是由检查不到位、监管履职不力等人为原因造成,如何追责,相关部门如何采取措施加强监管,才是应有之义。政府主管部门从一开始就在为企业减轻损失找路子,也难逃监管缺失之嫌。 政府红头文件“劝捐”,说到底,是没厘清权责,陷入职能错位。畸形的“摊派病”,应在约束权力的框架下得以遏制。为了使“红头文件”的发布科学规范、严肃公正,提升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一是要加大规范文件备案审查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文章;二是要强化源头治理,有效约束和监督权力,在提高“执行力”上下功夫;三是要加大问责力度,对于滥批乱发违法违规的“红头文件”,用“权力”侵犯“权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