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近日甘肃省出台政策,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录取条件,基层招录单位驻地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部分职位学历条件可放宽到中专、高中。 公务员这个行列一直以来都被赋予“工作稳定、福利好”的光环,是大多数人争相竞争的“金饭碗”、“香饽饽”,无论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学生群体,还是已经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过多年的社会青年群体,只要符合报考条件都会想方设法的挤进这支千军万马的庞大队伍争过“独木桥”。从2009年至今已连续五年报名人数超过百万,去年更是超过了150万,对于几百分之一甚至是几千分之一的“中奖”结果,也可为是几家欢喜几家愁。但是,年年成为焦点的公务员报考却存在着“冰火两重天”的有趣现象,一方面,有些职位,尤其是沿海地区报考人数是录取人数的数千倍,另一方面,在中国的西部的边远地区却出现个别职务零报考的情况。 出现这种岗位严重失衡现象的原因并不是无踪可寻,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工作条件好,待遇好,生活条件也好,自然会成为大众首选的对象,而边远的山区呢,无论从工作环境还是从薪资待遇来说,样样比不上沿海发达地区,同样要经过考试招录,那为什么不选择更好的地方呢?这是事实,也是导致边远地区公务员岗位空缺的重要原因之一。 甘肃省出台的“边远地区公务员录取条件适当降低”的政策,其根本目的在于平衡考生心理,降低门槛,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但是,这样的做法是否真的可行? 的确,从年龄、文化程度、工作经验等方面适当降低要求,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平衡边远地区条件差的劣势,增强考生报考欲望,从而打开边远地区岗位“无人问津”的局面,但是,边远地区之所以贫穷落后,正是因为人才供给不足,建设力度不到位等客观存在的事实,如果只是为了解决“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而一味的降低录用条件,那么,会不会出现滥竽充数的现象?边远地区的发展与建设的责任又由谁来承担? 笔者认为,甘肃省出台“边远地区公务员录取条件适当降低”的政策有其可行之处,但是,笔者更希望相关部门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把握好一个“度”字,让边远地区在留住“人”的同时更要留住“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