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日益深入,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民主政治,建立法制秩序,打造阳光政府,实现社会公平,成了公众的期盼和心声。毋容置疑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伴随着经济的腾飞,政治改革相对滞后带来的社会现实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中最令人痛恨的官场腐败成了影响社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官场腐败的深层次原因就是公权力失去了有效监督,被掌权人私用,滥用,以至于法律和制度都成了摆设,甚至成了腐败分子的挡箭牌。现在面对腐败问题社会上流行的一个词汇就是“潜规则”。老百姓与权力部门打交道,走正门,进办公室,往往办不了事,走后门,进家门,事情则进展顺利。正是“潜规则”的盛行使得人们对法律制度的敬畏之心逐渐缺失,对建立在金钱基础之上的人情关系格外青睐。能力,本事在暗箱运作的金钱利益打造的人情关系面前变黯然失色。这样的社会环境不滋生腐败才怪呢? 习近平总书记主政以来对腐败采取了零容忍的态度,并采取严厉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和法律的笼子,让公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并造福于民。短短的两年时间,一批批位高权重,无视法律和民意,飞扬跋扈的大老虎纷纷落马。这些人的贪腐罪行超过当年的巨贪和珅,他们的斑斑劣迹无不是将人民的赋予的公权力私用,凭借个人投机钻营的高超本领,通过各种潜规则,找人情,拉关系,立圈子,利用手眼通天的关系,狐假虎威,将国家和人民利益肆意侵占,最终失掉了一个共产党员的真正党性原则,利欲熏心,为所欲为,陷到物质利益的泥沼里不能自拔,导致自己在不归路上彻底自我毁灭。 一个文明的社会其重要标准就是法律在多大程度上得到了公众的尊重和执行。应当说中国的法律法规出台了不少,但这些法律真正被老百姓了解了多少,却实在不敢令人称道。中国的官员之所以有法不依,敢在老百姓面前飞扬跋扈,颐指气使,就在于我们的老百姓大多数还不懂法,没有运用法律自觉维权的意识。再加上漫长的封建社会制度下,人们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社会伦理观念让人们对政府官员心存敬畏,并抱着官员自古以来就是民众的保护伞这样一种天真朴素的信念,对政府官员有一种天生的信任感,把地方大员称之为父母官,并希望往他们有一颗爱民如子之心。殊不知,在汹涌的经济大潮面前,市场经济让中国的社会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小农经济意识受到了巨大冲击,昨天老实巴交的工人农民在经济欲望的驱使下,投身商海,摇身一变成了新型商人和企业家。一大批人融入到这样的新型社会群体之中,并在中国的社会舞台上登台亮相,成了助推中国经济进步的新生力量。他们虽然有钱了,但骨子里的那种小农意识的精神基因却没有发生根本的蜕变,这些人身上散发着浓浓的土豪习气。在社会交往中,他们往往与手中有权利的官员形成一种地下的利益链条,金钱开道,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虽然一批批亿万富翁在中国舞台上风光无限,其背后往往是通过潜规则进行的肮脏交易干着坑国害民的勾当。一个当年的巨富赖昌星,让多少官员锒铛入狱,让多少当红的歌星,艺人蒙羞,让多少国家财富流入他国。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关键在于让法治精神进入到公众的心中,让官员的一言一行都置于法律的框架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使官员在权力的行使方面,保持一种谨慎的态度。时刻认为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运用手中的权力去为人民服务。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等一只只巨贪老虎的落马无不证明领导人的权力一旦没有了约束,其危害就会到了令人无法想象的地步。“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永远的执政理念,正是依靠人民,相信人民,并建立了与人民群众那种雨水关系,党的事业才有了今日的发达与兴旺。靠潜规则滋生的腐败问题成了当前中国政治生态的一大毒瘤,必须用壮士断腕的气魄,去切断由之建立起来的腐败利益链条,真正将权力的运行置于阳光下。这样滋生腐败的细菌就会逐步消灭,“潜规则”的生存环境就会受到清除。 反腐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更是一项民心工程,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尤其是彻底铲除腐败的大环境更是十分艰难。作为有着光荣革命传统的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都把腐败当作治党的第一要务。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执政以来对腐败问题采取的严厉措施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执政为公的政治勇气和自信。但必须看到腐败问题如此严重也不是一朝一夕所形成的,是有一个发展和蔓延的过程的。今天导致腐败的各种“潜规则”仍然很有市场,其表现形式越来越丰富的同时,也越来越隐蔽,有时甚至还披着合法的外衣,冠冕堂皇地大行其道,蒙蔽公众的眼球。潜规则各行各业都有,党内潜规则、社会潜规则、官场潜规则、职场潜规则、商业潜规则等,而且这些潜规则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十分顽固,已经成了社会和谐、健康、文明发展的顽疾,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潜规则的产生原因很复杂,但基本原因就是利益驱使。因此,潜规则流行的本质原因是为了谋利,但谋的是个人或者小团体的私人利益,是不当利益,不是国家利益和大众利益。正是利益的驱使才使得在我们的正式制度外,还会有一套更为适用的潜规则大行其道。穿着国家工作人员的制服,端着国家的饭碗,用人民赋予的权利,捞取着自己和小集团的利益,这样的干部不在少数。 潜规则盛行的原因不外乎教育的错位和缺失、约束制度不健全、监督缺位或不力、惩治力度不够等方面的原因。其中干部自身理想信念不坚定,在太平盛世环境被各种世俗的欲望所吸引,被各种不经意的生活作风和社会恶习逐步潜移默化后,放松了思想上的改造、纪律上的约束、行为上的监督,以致思想滑坡、价值偏向、免疫力下降,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质的蜕变,于是出现崇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自由主义现象,甚至把“潜规则”作为谋利益、捞好处的座右铭和方法论。潜规则的盛行,势必消解“明规则”的作用,拉大法律与现实的距离,从而降低法律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由此造成个人的“人格分裂”和社会的“法格分裂”:前者体现在“嘴上说的是一回事,实际做的是另一回事”;后者体现在“法律上规定的是一回事,实际中起作用的是另一回事”。久而久之,社会弄虚作假成风,各种歪门邪道将看似严谨的“显规则”体系架空,并对社会治理和国家政权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反腐败必须向潜规则宣战,使潜规则的社会市场彻底萎缩,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律的威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样人们对“明规则”,“显规则”的作用认可了,走后门,找关系,套近乎,寻人情等不良社会陋习自然也就销声匿迹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