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职业病诊断、工伤认定以及向景德镇市人保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2012年8月,乐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煤矿方应当根据每个工人尘肺病严重程度,赔付他们几万到二十几万数目不等的赔偿。但仅仅两个月后,在乐平市政府参与调解下,大多数矿工签署了一纸《工伤赔付协议书》,这份协议中明确表示,仅一次性赔付仲裁赔偿款的30%,并注明“乙方在获得甲方赔付后,自愿放弃再向甲方申请赔付的权利” (搜狐网1月5日) 不识字,不明情况下签订了《工伤赔付协议书》,不懂法,在法律,政府“调解”后赔偿金只剩30%,法院沉默。辛苦工作了十多年,却不曾想患上了尘肺病。多年来,没有社保、没有工伤保险,更没有单位组织的身体检查,矿工们只是简单地、开心地拿着每个月的钱养家糊口。如今,因为“乙方在获得甲方赔付后,自愿放弃再向甲方申请赔付的权利”而再难得到我们的政府到底做了什么事,说好的中国人不坑中国人,变成了中国人只欺负中国人。昨日的洋垃圾事件亦是如此,把别国的垃圾拿回来伤害自己民众。这一点可以看出中国的一个病端,不能共荣辱,不想日本人那样团结,那样绝不欺负自己人。 赔偿金“被缩水”,该负起责任的地方政府和司法部门对事件“沉默不语”,当地政府“欺骗”矿工签署了不合理的《工伤赔付协议书》,而且还用权力断了矿工们通过司法机关维权的路径。这样的悲剧本已不幸,没有天灾却有人祸横行,让矿工们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创伤。 如今,矿工们的遭遇引起媒体和民众关注,更值得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关注。让矿工们饱受尘肺病煎熬的,不仅仅是煤矿的粉尘,更有当地官员、政府的欺骗式处理、草草了解。因此,有关方面还需重视尘肺矿工维权背后的赔偿金“被缩水”事件,对于当地政府的做法及时进行纠正,揪出漠视生命、减少赔偿金的相关责任人。这起事件若不进行严厉问责,恐怕矿工们的维权难以有“戏”,所患职业病的治疗更是难以为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