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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门槛性别设限职场女性何罪之有

时间:2012-04-02 15:41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
  对于就业性别歧视,许多女性求职者表现出了很强烈的反对情绪,她们认为这实在是有失公允,因为除了一些需要强体力劳动的特殊岗位之外,大部分工作其实男性和女性的差别并不大,女性一样可以胜任很多工作。用人单位不应该以性别来设置求职障碍,毕竟,单位

  有些单位虽然不会在招聘章程里注明只要男性,但依旧会在简历筛选、面试环节有所侧重。从就业的难易程度看,男性远比女性要容易。所以很多时候,由于女性面对很大的就业压力,不得不接受较低薪资和与专业相关度较低的工作,就业质量十分不理想。


  不仅是在大学生就业市场中存在性别歧视现象,在文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农民工就业市场中,性别歧视现象也比较明显。少数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会直接对性别作出限制,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以工作辛苦、压力大、难以照顾家庭为由,或是在招聘各环节设置障碍,将女性排除在外。


  对于就业性别歧视,许多女性求职者表现出了很强烈的反对情绪,她们认为这实在是有失公允,因为除了一些需要强体力劳动的特殊岗位之外,大部分工作其实男性和女性的差别并不大,女性一样可以胜任很多工作。用人单位不应该以性别来设置求职障碍,毕竟,单位追求的是效益,怎见得男人就一定会比女人出业绩呢?


  现如今,国家虽然在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中明确了男女平等就业原则,但关于禁止就业歧视的立法,却显得抽象得很,并且实际操作性并不强。法律并没有对就业歧视作出明确的界定,对举证责任的负担和歧视实施者的责任形式等也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很难实现对劳动者的真正保护。只有将法定的权利变成女性社会生活中的权利,设计诉讼或仲裁程序,提高性别歧视案件的司法化程度,才能真正有效的保护女性在职场的合法权益不被无端侵害。(来源:维度女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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