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洋县法院对此案再审开庭,判决被告人向义英无罪,同时撤销去年4月21日对向义英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华商报) 为了得到爱情,人们可以丧失理智、违背道德、忽略金钱。然而当爱情触碰到法律底线时,为了爱情可以不惜以身试法吗?俗话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男友撞到人后,本来应该主动投案自首、承担后果,却因害怕承担责任,让女友为自己替罪并承诺出狱后,与女友结婚。向义英其实早就应该意识到,眼前的这个男人是靠不住的,却被男友的“空头承诺”冲昏了头,从而做了傻事。不得不说,像向义英这样的女孩在生活中数不胜数,她们根本不懂得真正的爱情是什么?最后换来的只是自己的一厢情愿。有的时候,爱情不是保全对方,而是牺牲对方。就像我们在不小心打破邻居家窗户,父母非但不会把我们藏起来,反而让我们自己站出来,为自己的过错主动承担后果和责任。当时我们可能会怨恨父母不保护自己。但是长大了,我们就知道,那时父母之所以没有保护我们,是因为要让我们学会承担、学会担当。当时的“狠心”,才是对我们的爱。向义英没有主动让男友投案,没有让其受到应当承担的后果和责任。这样的包庇,看起来是为爱勇敢,实则是盲目的,她的涉及到了法律中的包庇罪,她也会受到法律相应的惩罚。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很多事情,一旦涉及爱情,就很难说对与不对,因为爱情本身就是说不清对错的。但是,如果当爱情的盲目撞到了法律,无论怎样的爱情,都应该止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向义英替男友顶罪入狱的做法,不仅因为自身爱情观的不成熟,更是因为其对于法律本质的错误理解。法律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经过惩罚,让人意识到做错事是要付出代价的、是要承担后果和责任的。从这个角度讲,法律的本质,是为了教育和成长。从向义英的事件还可以看出我国教育对于人们价值观教育的不全面,教育不完善也是影响向义英替罪的因素。另外,公安机关没有查到真正的犯罪凶手,导致向义英为男友替罪,是公安机关调查不完善的表现。向义英为爱情的做法是不值得提倡的,也严重地违反了法律。 为防止类似向义英替罪事件再次发生,学校、社会应该重视对于人们正确价值观的教育,培养人们正确的价值观和思想观念;公安机关要仔细办案,用证据和真相说话,防止替罪事件的再次发生;法律是不容逾越的,要加强公民对于法律的正确意识和理解,如电视、网络等媒体增加对于法律的宣传和教育;向义英的替罪行为涉及包庇罪,司法机关也应该公正地予以相应判决。 法律容不得侵犯和逾越,哪怕因为爱情!以身试法,替罪的爱情,是不是真正的爱情。爱,是责任、是担当!(文/山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