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和爱情是两种概念的东西。婚姻是社会学的概念,爱情是心理学的概念。 婚姻的起因和终极目的都是要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要负责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延续社会发展。 爱情的起因来源于两个人兴趣相近或有好感,终极目的是两个人情感上互相依恋、思想上互相通融,精神上互相寄托。 我们常把爱情和婚姻混为一谈,认为爱情和婚姻是一个统一体,没有爱情就无法构成婚姻,没有爱情就得离婚。因此很多有爱情而没有婚姻或者是没有婚姻而有爱情的人就非常痛苦。这形成了家庭和人类的最大悲剧。 婚姻是有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的。而爱情,仅仅是社会心理层面的接受和认可。但这种认可会随着时间、社会、风俗、地域、民族的变化而变化,也随着人自身的成长与发展变化而变化。因此爱情具有很强的随机性。 当你追求爱情的时候,你是在追求一种精神上的满足;当你需要婚姻的时候,你是需要获得一种家庭生活的满足。 在现实生活中,爱情和婚姻绝大多数是两张皮,不能相合的。所以绝大多数的家庭里都是只有亲情,而没有爱情。亲情是长期相处而自然衍生出来的人与人之间的亲近、互相帮助、相互依赖的关系。我们既不要错把爱情当作亲情,也不要把亲情错误地看成是爱情,虽然它们之间有相似性、有相近性,但本质是不同的。 一个家庭没有爱情还可以延续,只要有亲情。如果连亲情都没有了,彼此视同陌路,那就只有散去了。 爱情没有婚姻也是可以延续的,因为爱情本身和婚姻是两种概念的东西。所以有人总是错误地认为有了爱情就必须结婚,还有人错误地认为没有爱情了就应该放弃婚姻,所以为此拆散了许多原本好好的家庭。 如果爱情和婚姻能够相融,这就是我们所有人的最高理想。但这是极少数的,是一个概率极低的偶然性事情,就像是我们说,在这个世界上,一切皆有可能。我们并不排除两种相融合的可能性,但它是没有规律可循的珍稀事件,偶尔出现一件两件,那是很难用公式去推理的。 爱情需要性,因为异性才能产生爱情,但这时的性也是美好的。光为了性而没有爱情,那只是感官刺激。因爱情而产生的性是一种自然而美好的结果,并不值得声讨。婚姻也是靠性来连接的。但婚姻上的性更多意义上是为了满足生儿育女的社会需要和双方的生理需求。这个性是法定的,但并不都是美好的,所以常有婚内强奸案件的发生。 当我们正确理清爱情和婚姻的不同时,我们就会很理智地对待爱情、婚姻和家庭的关系,社会也会因此而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