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2005年5月,我与妻回乡,恰遇一农户为女儿操办冥婚。母亲说,姑娘文静、内向、不善言谈,且从小就被父母嫌弃,倍受虐待。姑娘芳龄一十有九,正值花样年华,后因种种不平遭遇,最终投河自尽。姑娘死后当天,其父母就托人说了门阴亲。翌日,便为女儿匆匆举行了冥婚。期间,我目睹冥婚现场,且死去的姑娘我亦认识。有感于此,遂作此小诗。
那郜河沿岸的柳林
印证了期待多年的誓言
那鸡血浸透的魂幡
是一抹徘徊已久的嫣红
那哀乐声声的婚礼
一路挥撒着买道的纸钱
牵魂行过古宅前
棺柩罩住一方玉颜
倚门回首
柳枝斜吊
白布翩翩
那河底的躯体 是否安眠
(发表于《新诗苑》2007.7.30创刊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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