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赤峰的几天里,每晚酒宴上必有一道内蒙人招待客人的一道名菜。-----手把肉。 赤峰的朋友对我讲,手把肉是呼伦贝尔草原蒙古、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游牧、狩猎民族千百年来的传统食品。 用手把着吃肉之意。羊、牛、马、骆驼等牧畜及野兽的肉均可烹制手把肉,但通常所讲的手把肉多指手把羊肉。 手把肉,是蒙古民族千百年来最喜欢、最常用的传统食品。这种草原牧区牧民们的传统吃法可以追溯到古代。据明《夷俗记?食用》中云:“其肉类皆半熟,以半熟者耐饥且养人也。” 做“手把肉”多选用草原牧场生长的两龄羊,采用传统的“掏心法”宰杀,因为这样宰杀的羊由于心脏骤然收缩,全身血管扩张,肉最鲜嫩。宰杀后把羊带骨分解成若干小块放在清水锅里,不加盐等调味佐料,用旺火煮,待水滚沸立即出锅上桌,蘸芝麻盐食用,其肉鲜嫩,原汁原味。但目前推出的“手把肉”煮好后大多都再进行二次加工,将大块再分解或小块,辅以盐面、米醋、花椒、八角、味精、辣椒油、姜丝、葱段等调味佐料进行特殊烹制后再食用,其鲜嫩不变但味道更加独特。 手把肉我吃到了,它的加工方法也知道了,但自己做有很大的难度。我不能买一只活羊自己宰了,掏出羊的心脏,叫一颗血淋淋的心脏在我的手上停止跳动。那样感觉太残忍了,有点象土匪掏人心的兽性味道。桌上摆着的那盘手把肉,类似我做的清炖羊肉的颜色,只是手把肉被刀片成一片一片的,但肉还连在骨头上,用筷子夹很难吃到嘴,必须用手撕,要么怎叫手把肉呢。 桌上就摆着一盘,大家谁也不好意思伸手抓那块羊肉,都装作很矜持,只是不时地用筷子夹一块,然后蘸点蒜末和韭菜花等小料吃一点。要是在家里,谁都会体验吃手把肉的原始吃法。其实,每天桌上都有手把肉,但吃的人很少,因为肉不烂,确实不如说的那么好吃。再说,有的人不喜欢吃牛羊肉。我是喜欢吃羊肉的,在赤峰我顿顿吃清炖羊肉和羊排。因为那里的羊肉和羊排一点也不膻气,味道鲜美,蘸上备好的蒜茸韭菜花和酱喝酒,那感觉真像绿林好汉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爽气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