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后又有“下跪执法”、“鲜花执法”、“美女执法”,这些年出现的城市管理怪相的背后,实际上反映的是城管在执法程序和方式上的法规缺失。昨日,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向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尽快将城管执法纳入法治轨道。 近年来,各地“下跪执法”屡屡发生, 无论是“下跪执法”,还是后来的“鲜花执法”、“美女执法”、“眼神执法”等,反映是城管执法的无奈。这些执法方式简单、随意,降低了城管部门的执法权威。出现“下跪执法”、“鲜花执法”、“美女执法”、“眼神执法”等怪相是由于目前城市管理执法无法可依,城管执法的随意性加大,执法无序、执法不严、执法标准不统一的现象时常发生,而“重管制轻疏导”、“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等问题也是很常见的。 建立健全城管执法标准,细化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如执法全程记录制度、行政处罚分级管理和备案制度、调查取证制度、听证制度、审查决定制定、行政处罚错案追究制度,保证和促进城管执法工作的规范化运行。 完善城市管理执法综合立法,为城市管理执法提高法制保障,科学规范执法管理,避免“下跪执法”、“鲜花执法”、“美女执法”、“眼神执法”等尴尬执法在现,破除城市管理怪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