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一则好的新闻报道与品味两幅出色的国画一样,宛如心灵的窗户被吹进丝丝凉风:也不知何故,下午无事,上网就看见已故多年却依然挂在我qq好友之列的华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家土生阿根的网号,顿时想起我们在东方法眼网站邂逅之举,对这位英年早逝的恩师,我一直很敬佩不已。岂料,进入该网站后顿见《纪检干部涉嫌诽谤案中的几点商榷》一文,读后感到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言论自由”不随意,当下不少人缺乏法学知识,以至于因言惹祸事件层出不尽。到底是不是“言论自由”之下,任何人都可以无所顾忌,发表个人看法了呢?无论上述文章当事人谁对谁错,到底事实真相如何,有一点可以肯定纪委干部相对于副市长处于弱势地位,这种媒体举报方式需要一种胆量外,更需要铁的事实与证据,否则的话,即便办案程度有瑕疵被定为诽谤罪也是意料之中之事。因此,这则新闻就显得格外重要,细读全篇后,我除了支持司法同路人“在法治社会,对诽谤此类因言获罪的情况,刑法之鞭应当秉持谨慎,公权力的介入则更应当依法而行”外,就是对当前网民如何立言立身问题又多了一层思考。 “画为心声,文如其人。”上述法学专业言论,酷似挚友中国书画艺术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安徽省美术家协会会员、阜阳市美术家协会油画 艺委会副秘书长,阜阳市颍泉区美术家协会副主席谈剑荣的《清正在德》梅花之图,同样与已故法学家土生阿根居住在上海市的谈剑荣先生,之所以在上述国画中的构图,是不是与上述法学言论文章讲究“真与假——调查的主体问题”与“公诉与自诉——程序的选择问题”,甚至“羁押与自由——强制措施是否适当问题”与“其他问题”文章整体布局一个道理呢?“以虚带实,以实带虚,虚中有实,实中有虚,虚实结合”,虚虚实实中,表达出《连云港市通报纪检干部举报副市长情况:系诽谤》一案一些值得商榷之处。但是,要想通过法学知识,唤醒沉睡的民众法律意识,抨击不公平的公权力等,是需要吃透相关法学知识点的。这方面,也类似上述挚友梅花之图,作为二十四番花信之首的梅花,先春而绽,傲霜斗雪,冰清玉洁,疏影清雅,暗香宜人,如何抒写品格、性情,也需要书画家们刻苦求知,在艺术中陶冶情操,在苦练中揣摩艺术真谛。 当然,生活与艺术一样,未必处处都需要风霜洗礼,有时候也会遇上风和日丽之景。譬如:改革开放初期,赵紫阳同志当时担任国家主要领导期间,一次,他让面包车去江苏省东台县农村公路上停下,也不透露自己身份,去农舍闲唠嗑后返回京城。期间,对农民一些不妥言论,也不“秋后算账”,这与以后不少喜好下基层“先声夺人”,甚至对胆敢议论自己唱高调之士,时不时也来点“言论问责”,如此不同环境下,百姓生活与艺术风格一定有所不同。比如:这幅《笑口常开》的石榴图,风格就与上述梅花图截然不同。后者,似乎遇上了爱民如子的赵紫阳同志,自然用墨灵活,变化多端,心无顾忌,枝条果实与小鸟之间相互参融,风格明快劲峭,给人一种心情舒畅的艺术享受。而前者,即便是法学专业人士,表达点不同意见,也要谨慎地引用刑法二百六十四条诽谤罪不少规定,甚至还要花费不少精力阐述调查的主体、公诉与自诉等区别,是不是担心也被缺乏相关法学知识的领导干部问责呢?诚然,领导干部中,有像已故的不秋后算账的赵紫阳这样的领导干部,更有其他计较言论的领导,故法治社会下百姓更应该注意言论的发布,务必恪守法律规定,绝不可以在互联网发布不实信息,造谣侵犯他人名誉。当然,在法治社会,对诽谤此类因言获罪的情况,刑法之鞭应当秉持谨慎,公权力的介入则更应当依法而行。尤其是领导干部也不能够无辜打击举报属实的百姓,因为你们手中的权利是百姓赋予的,如果举报属实,被举报官员应该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如果被举报人是清清白白的,那么,举报人就是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如果因为举报人的诽谤,造成法律规定的可追究情形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基于以上,我才敢断言:“言论自由”不随意是当下,我们百姓应该坚守的原则,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