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是企业,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管束应该守法经营。银行究竟该为谁服务?对这个问题,也许一百个人有一百个回答。但也许更多的回答会集中到这一点上:为“权贵族”服务。这里所说的“权贵族”,应当主要指两类人或社会组织:有权有势者,经济实力强大者。如果不幸,真的大家的回答是这样,那不仅是中国银行业的悲哀,恐怕对中国银行业来说更是一个极大的悲剧:长期以往,银行业哪有群众基础,又哪来社会公信力?其覆亡,怕是迟早的了。 去年1月,根据财新网等媒体报道,民生银行原行长毛晓峰因原中办主任令计划一案被查。 日前,有媒介曝光民生银行广州支行“暗算”某企业之事。报道称,广州市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多年前欠下民生银行广州支行信贷资金2亿元,后不仅被该行通过司法手段超标的额查封、拍卖该企业的优质资产,甚至还通过一些让人始终怀疑的手段,将这些优质资产贱卖给了广东鸿大集团公司。而其中最蹊跷的是:明明民生银行只要按照正常途径拍卖该抵押资产,即可收回本息3.2亿元,却莫名其妙地以2.5亿元贱卖给了广东鸿大集团公司,导致该行直接损失7000万元。 如此问题就来了:银行,究竟该为谁服务? 是广州市金盛房地产公司吗?显然不是。因为基本上从头到尾,该公司实质上并未得到民生银行多少实质性的“服务”。相反,这家企业差点被银行“搞跨”。据报道称,2005年,该企业在向该行申请贷款2亿元时,贷款尚未见影,就被提前莫名其妙地强制性购买了3000万元的“子虚乌有债权”。如果不购买,银行不放款。无奈之下,该企业被迫认购了价值3000万元的所谓债权。但事情还没结束:该行又以缴纳“顾问费”为由,向该企业收取了500万元所谓的“顾问费”。而让该企业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究竟“顾了什么问”?而后面的故事就更多了:该银行为了要回贷款,不仅超标查封了人家的优质资产,甚至还跟人家打了几年的“荒唐”官司。 由此可见,这家银行,是没有为客户服务的。这种现象,在今年的两会上也引起了国家和相关部门的注意。《政府报告》中就明确提到,银行在支持经济发展的思想和方式上存在很大偏差,政府和民间都有意见。言下之意,银行不仅对自身的定位不准——究竟为谁服务,而且手段不干净——陷入了为某个人或某个社会组织谋利的工具。也即本文开头说的,它实质上只为“权贵族”服务——谁有权,谁的权力大,谁的实力大,谁的关系好,就为谁服务! 有业内人士直言不讳地指出:我国银行有国家信誉背书,被国家付予特殊经营权力同时也肩负保卫国家经济安全,支持国家经济发展的重任,不能忘记社会责任,更不应将国家付予的权力异化。民生银行不是在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而是在为小团伙或个人的私利服务!人家的理由很简单:本来价值3.2亿元的东西,怎么就偏偏“贱卖”给了另一家企业?难道真的是如该企业负责人所言,民生银行广州支行的行长以及该行总行资产保全部的总经理蒋金生和那家企业关系交好?还是“毛晓峰们”仍在兴风作浪? 若真是如此,那事情就很明朗了:这场闹剧中,得益者是那家企业和上述两位实权派人物。换句话说,这场闹剧中,银行是在为实权人物及“关系过硬”的社会组织服务,而不是为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服务。在他们的手里,银行,成了一种交易的筹码或者说获取私利的工具! 但愿这只是个个例,如果是一种普遍现象,那将是一种怎样的可怕?一个结果就是:急需要钱的要不到钱,不想要钱的钱偏偏找上门去。如此一来,社会经济发展又从何而起?要知道,现在做什么都要钱,也越来越多的经济行为离不开钱。说白了,就是离不开银行。如果银行都鼻孔朝天,笑容对着权贵族,那还有老百姓的活路吗? 岂不笑话! 如此,只能说,我们某些从事银行事业的实权派们,心里根本就没职业道德的底线,更别奢谈大局意识,能意识到自己手里掌管的钱对社会经济发展来说有多重要。在他们的意识里,只有一个,那就是钱权交易。而为谁服务,则不是他所要考虑的。即便有考虑,也是为自己服务,为跟自己关系亲密的人服务。这从当下很多创业者贷款难,而有关系的人甚至“被贷款”——银行求着你贷款乱象就可见一斑。 而更可怕的是,如果银行和法院“联手”,那造成的灾难更无法想象!就本案中,该企业的优质资产被超标查封,且三次拍卖均出现“流拍”,实在难以排除其中存在一定的猫腻。事实很清楚:已被转卖的债务,怎么还要查封人家的资产?而且还超标的查封。还有的是,该企业在法庭上出示已还钱的《征信报告》,广州中院为何不采纳?为何未尽职责和义务去调查核实?是对“虚假诉讼”视而不见?还是为了某些不可告人的利益而置法于不顾?这种“联手”,不仅会让社会公众对法院的信任度再次打折,也让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再度降低,更会让社会公众进一步害怕:别和法院发生关系,那也是个黑洞! 而这一切,其根源,皆源于我们银行企业的罪恶:我们忘了我们究竟是要为谁服务,也忘了我们存在的本来目的是什么,更忘了我们国家的银行企业的根本属性! 诚然,是企业都要考虑谋利,因为谋利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但我们看到的却是:银行的利益被转让、被贱卖了。如此,我们看不出银行是在谋利,相反,是在被侵蚀既得利益!而这一怪相的产生,只因银行的从业者没到位:不仅职业素质没到位,而且监管体系也没到位。如果监管体系到位的话,优质债务被贱卖和“联手”的事情就不可能发生! 银行从业者的道德风险危害性远远高于普通企业,因此惩罚的程度应该更重。防范银行工作人员为“权贵族”,不仅要靠监管机制的健全,恐怕,也还要靠其清晰地看清自己的道德脸孔——你,究竟为谁服务! (廖怡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