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清镇市地方保护主义让西部大开发战略沦为一纸空谈 近年来,类似“青岛大虾宰客事件”频出,引起诸多权威媒体相继报道,其中有关“地方保护主义”的揭露,更让广大民众颇有共鸣,光明日报就曾发表评论:“宰客”现象的严重泛滥,一方面和市场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有关,另一方面也不排除一些政府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与不良商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青岛大虾”事件很快被新的“新闻”所淹没,公众对地方保护主义的热议却并未停止。然而近日,有关“贵州省清镇市投资环境恶劣,疑似地方保护主义作祟”的新闻报道再次见诸报端,引发全民关注。 首先,让我们简要还原事件经过: 贵州泰兴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泰兴”)作为浙商投资控股的外来投资者企业,主要从事新型墙体环保材料的开发和利用。粉煤灰是新型墙体环保材料开发和利用的原材料,故泰兴公司以市场转让的形式,取得贵州华电清镇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清镇市红枫湖旁塘关灰场的所有权、清运治理权和开发利用权。双方通过签订《塘关灰场环保安全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 贵州泰兴准备对塘关灰场开发利用时,发现有人私刻并冒用“贵州泰兴贸易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签订销售协议,已对外产生销售额数千万元。贵州泰兴于2015年7月多次到清镇市公安局报案,并提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至今杳无音讯。 2015年10月20日,贵州泰兴组织员工依法进入塘关灰场后遭社会闲散人员恐吓、威胁。报警后,清镇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以影响清镇市万栎商贸公司正常经营为由,强制命令贵州泰兴所有工作人员从现场撤离。 2015年12月14日,贵州泰兴员工再次依法进场准备接管塘关灰场,再次遭社会闲散人员和龙威保安公司保安近百人对贵州泰兴员工进行围殴,并将用于收集违法犯罪行为的摄像机和手机全部损毁,同时造成四名贵州泰兴员工受伤。 对此,贵州泰兴依据《贵州省外来投资者权益保障条例》多次向清镇市政府、清镇市公安机关投诉、控告,均未获回复,向上级信访部门反映情况,也因相关干预而没有结果。 显然,若贵州泰兴投资情况属实,那么就其在贵州清镇市所遭遇的种种而言,其作为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实受到了严重的损害。在整个事件中,清镇市当地黑恶势力不但霸占贵州泰兴拥有合法所有权的塘关灰场,还以土霸王式的暴力手段阻止贵州泰兴进场开发利用,造成贵州泰兴重大经济损失,而当地有关部门的相关回应令人充满质疑。更为严重的是,清镇市万栎商贸公司为了谋取暴利,只顾眼前利益,不按环评中规定的操作流程作业,不采取安全措施,乱采乱挖,将出现坝体、环保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其造成的环境污染更是不可逆的。 目前,贵州泰兴一方面无法履行对塘关灰场内堆放的粉煤灰(渣)的所有权、清运治理权和开发利用权,有关在清运治理过程中的坝体安全、生产安全、环保和清空该灰场后的生态恢复责任同样无法实施;另一方面,现阶段贵州泰兴因公章被冒用所造成的管理空缺还将带来不可预知的危害。 毫无疑问,贵州清镇市当地的种种做法伤害的不只是广大外来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其对外来资本进入贵州全省,以至整个西部地区都将产生无限的负面影响,这与西部开发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国家战略都是严重背离的! 舆论普遍认为,一次“青岛大虾宰客事件”将山东省在全国人民面前苦心打造的“好客山东”形象毁于一旦。希望贵州清镇市看到山东的前车之鉴,引起对上述事件的足够重视,重拾投资者以及民众对贵州的良好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