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于2012年6月11日查封过户手续完毕的房产】 最近,一则题为“控告滥用职权的丰县“飞毛腿”法官曹杰、史宝光”的帖子在国内诸多论坛传地沸沸扬扬。发帖人蒋传涛在网贴中指出,他和同为丰县人的徐某,因多年的债务关系,徐某无法偿还,以位于丰县南苑新城的房产作为抵偿。为了办理过户,蒋传涛还按照约定偿还了房产上的银行抵押贷款。并于2012年6月11日10时许,办结了房产过户所有的手续、交纳完毕所有税费。然而,就在2012年6月11日11时许,丰县法院却“神速”查封了该房产,理由是有人起诉徐某。 记者通过网贴中的电话和这位网名为“被丰县法院伤心”的网友取得联系,进行深入了解。从发帖人所提供的银行多次打款记录等材料可以看到,他和徐某确实存有多年借贷关系,同时从房产买卖合同中也可以看到,徐某自愿以位于南苑新城的房产向蒋传涛清偿债务。合同签订日期为2012年6月6日。 【当事人购房时签订的合同】 2012年6月11日前,蒋传涛和徐某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丰县房管局依法对徐某的房产证进行了注销,蒋传涛办结了所有登记手续,也缴纳了相关的费用。房管局规定的房产过户的流程已经走完,房管局工作人员让他当天下午或次日上午来领取房产证书。此前,蒋传涛为慎重起见,对房产进行核实和评估,除了有480万的银行抵押贷款尚未还清之外,该房产处于正常状态。不料,就在办理完过户手续的当天,却被丰县法院“查封”了。 根据房管局透露的消息,已经办理完过户手续的房屋是在6月11日上午11点左右法院来查封的,因为质疑不符合查封条件,房管局工作人员还遭到法院的“威胁”:“如果不协助查封,就把房管局工作人员拘留!僵持到当天17时,才被查封。 然而,从法院提供的所谓“查封”裁定书可以看到,原告袁庆丰、张素华诉被告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2)丰民初字第0438—1号、(2012)丰民初字第0439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九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列项目,……。 由此,对已经办理完成过户手续、法律上属于蒋传涛的房产进行了查封。 【卖房者房产证已经注销】 【收到诉状、审查、查封为同一天上午】 更值得一提的是,原告袁庆丰、张素华递交起诉状的日期为2012年6月11日。蒋传涛质疑法院从接到起诉书到立案,再到上午11点的房产查封。仅仅用了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如此“飞毛腿”般的“神速”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问题?甚至,房产被查封后,“上诉”人张某都未缴纳一分钱的“保全费”。此后,该房产一直处于查封状态,给蒋传涛带来巨大的损失,也莫名其妙的卷入了本不应发生的官司拉锯战。 对此,有律师指出,按照契约,在办理完毕房产过户手续,等待领证的期间,房产的所有权已经变更,法院实际查封的房子属于新的房主。而实际上,法院的此次“查封”,受理、立案、裁定查封、执行查封,前后仅两个多小时,这样的速度在司法史上是罕见的。至于,是否符合法律相关程序,法律专家也表示质疑。 的确如法律专家分析,此次“查封”,受理、立案、裁定查封、执行查封,整个过程仅两个多小时,确属“神速”。“神速”的背后,究竟是否有些不为人知的“秘密”?似乎违反某些常规现状的背后,饱受诟病、满遭质疑也就在所难免。而且,丰县人民检察院对法院的此次“查封”也两次提出检察建议,确认法院的查封违法,要求法院整改,但至今法院未进行任何整改。对于此案进展,记者也将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