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说了多年、强调多次,然而落实难确实是客观存在。今年5月,兰州市出台了细则:机关事业单位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应带薪休假不休的,不再发放年假补贴;单位不安排休年假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社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带薪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休假。劳动法对带薪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国务院对劳动者享有带薪休假的天数等细则制定了具体操作办法,并在不久前发文鼓励“周末+周五下午”的2.5天短假。在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大背景下,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对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都是有益处的,也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黄金周”出行人流过于集中带来的一些社会问题和安全隐患。今年以来,决策层已至少4次强调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然而作为劳动者基本权利和福利,带薪休假在一些地方或单位只是看上去很美,成了一项“纸上福利”,据人社部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的落实率仅有50%。 带薪休假落实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由于我国劳动力市场总体上供过于求,劳资双方在权利与地位上处于不平等状态,一些单位尤其是企业虽然建立了带薪休假制度,但认为员工休假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影响企业利益,劳动者缺少足够的话语权,为保“饭碗”劳动者不敢提带薪休假,为减少休假成本用人单位也不批准劳动者休假;劳动执法力度偏软,导致用人单位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一些单位和职工存在认识上的偏差,认为带薪休假影响工作,有人担心影响前途不敢休,有人害怕影响收入不愿休,导致劳动者的带薪休假权仍然写在纸上,成为“纸上福利”。 针对落实带薪休假问题,近期北京等地对带薪休假落实情况实施监察,包括甘肃兰州、湖南、黑龙江哈尔滨在内的多地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的实施细则,以增强带薪休假的“带头效应”,这是个很好的开端。只有政府、社会、企业、和劳动个人积极行动,带薪休假制度才不会成为一纸空文。首先政府应责无旁贷引导休假潮流,让带薪休假有制度和法律保障,积极探索带薪休假的新模式,系统考虑休假长短和时间;在推广带薪休假制度的过程中,综合考虑具体国情,鼓励不同地区、行业、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实行有差异的带薪休假制度;在“错峰”和“灵活”上做文章,满足人们多样化的度假需求,同时加大对带薪休假监察力度,要让好的政策真正惠及民生。其次社会舆论应该对带薪休假应该有力支持,要有“硬措施”改变休假权遭遇“软落实”的困境。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应增强带薪休假的“带头效应”。企业应也应认识到就业市场供需关系将改变,把带薪休假作为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在带薪休假方面加入硬性规定,员工必须休年假,公司甚至会提醒员工休假,并且在假期不会安排任何工作,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劳动者方面也应加强维权意识。专家认为,要将带薪假期真正落实到生活中,首先要增加对“休假权”的认识。德国法学家耶林说:“一切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准备着去主张权利。”劳动者只有主动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向侵犯自己权利的用人单位说不,才能保障自己的带薪休假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