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政府多个部门联合召开会议,并明确提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由本级政府限期予以清偿,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本级政府先行垫付。 笔者觉得,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得走法治渠道才好。 法治渠道,是“硬”渠道。农民工付出了,就该有收获,而且收获不能被打折。企业发不出工资,那就该申请贷款,或者搞民间借贷。实在是贫困交加,那找政府想办法,即便是向政府借钱,也可以啊。要明白:钱,该企业出。这是于法有有据的。 如果“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由本级政府限期予以清偿,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本级政府先行垫付”,那带来的后果是:企业以后就会形成不良习惯:没钱也不怕,有政府“兜底”。近年来,有的开发商频频到澳门赌博,输光了钱,就跑了。最后,政府还真得“兜底”。有政府“兜底”,开发商就任性花钱,这样的“习惯培养”,并不好。 这样做还有一个不好的影响:农民工拿不到钱,就找政府要,因为你们说了的嘛。真正的债权人,不是政府,而是企业。这一点,极容易引发一些上访事件。 笔者浅陋寡闻。总觉得:政府垫钱,不是长久之计,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根本做法,还是要靠法治来“兜底”为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