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人民网以《歌手尹相杰因涉毒被警方抓获》为题,报道:昨晚,歌手尹相杰因涉毒被警方抓获,目前案情仍在调查中。尹相杰1969年出生,北京人,1993年,与于文华合唱《纤夫的爱》一举成名,出道20余年。 其实,近年来歌手等等明星吸毒的新闻频频上演。唱响《知心爱人》的付笛生和任静,网上说:据说也曾吸毒。名人的儿子,如成龙的儿子,网上说:据说不久前也吸毒。官员也有吸毒的,比如前云南楚雄州州长就吸毒。农民也有吸毒的,前几天网上说云南某个地方有几十个农民长期吸毒。 笔者想探讨的问题是:名人吸毒,吞噬的仅仅是“文化”吗? 尹相杰因一曲《纤夫的爱》,一举成名,红遍大江南北。付笛生和任静因一曲《知心爱人》,成为了年轻人心中爱情和家庭的榜样。可是如今,因为吸毒,他们都成为了其粉丝们的“笑柄”。真是悲哀啊!在悲哀的背后,是他们传承音乐文化的悲哀!这是毋庸置疑的。谁再愿意把一个吸毒者的歌和歌者,当着榜样来崇拜和钦佩?这是音乐文化的悲哀。 其实,在音乐文化悲哀的背后,还有做人的道德文化的悲哀和法治文化的悲哀。 文化,是要传承的。但是,由谁来传承的效果更好呢?当然是“得道高僧”哦!可是一些“得道高僧”们,却一个一个如尹相杰一样,陷入了“毒品窝”里。这样的传承人,能服众? 传承人没有道德,不遵守法律,结果是什么?树立了不好的“榜样”,给音乐文化,道德文化和法治文化的建设,带来了诸多的负面影响。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他们是“文化的罪人”。 我国是文明古国,文化历史悠久。当前,我们也正在进行法制建设,正在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五个文明建设,即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这些文明建设过程中,音乐名人们成了“负能量”。 管理学上有一原则,叫“破窗效应”。如果不对这些“文化的罪人”实施法律惩罚,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因此,用法律来评判“文化的罪人”,不仅仅是救他们自己,也是救“中国文化”。“中国文化”不能被这些音乐名人们吞噬和亵渎。 (责任编辑:沈包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