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儿童血铅超标”诉讼案终审落定,衡阳市中级法院维持了衡东县法院的一审判决:13名原告中,只有血铅含量达到中毒标准(200ug/L)的两人共获得了26372元的赔偿。“这太少了。”2月25日,刚收到终审判决书的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诉讼部副部长戴仁辉告诉媒体,“幸好两级法院最终都同意了原告免交受理费的申请”。 如果不是这一纸诉讼结果,湖南衡阳“儿童血铅超标”诉讼案或许早已被人遗忘。曾经被央视在内的多家媒体报道的血铅超标儿童的命运,可能也再难以获得公共关注。然而,对比此前媒体报道的触目惊心的污染场景以及当地多达300多名儿童被查出血铅含量超标的事实,这一审判结果,只能愈发让人感到沉重与无力。 前些时候,在湖南衡东县大浦镇部分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就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报道称,当地300多名儿童被查出血铅含量超标,村民怀疑与村口一家生产电锌的化工厂有关。然而,面对质疑,当地官员“一语惊人”:嘴里咬铅笔也可能超铅,雷语一出,立马招来了铺天盖地的口诛笔伐。 在衡东县血铅超标事件中,三名治污不力的干部被停职调查处理,难道如出一辙的故事情节也会换来不痛不痒的免职处理?难道免职真的是善后良策?按理说,儿童铅超标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及时向社会公布,可缘何面对质疑相关人员却玩起了“捂盖子”“躲猫猫”?污染到底和工业企业有无关系?是谁给重污企业大开“绿灯”?其中有无权力寻租的鬼魅?真相显得扑朔迷离。 其实,从当地政府慌忙的表现中不难看出其急于“护短”工业企业的初衷,媚富心态和GDP情结自然一览无余。此前,东部沿海某省一位环保局长坦白明了地说,只要市(县)主要领导“不点头”,像“三高”企业这样的污染源,环保局管不了、治不了、关不了。几句“大实话”不仅反映了当前环保机制的错位,更是向病态政绩观的痛诉,“三高”企业能缴纳高额税收,高额税收则是地方政府的“命根子”,“环境靠边站,税收才是硬道理”理所应当异化成了官员们默认的法则。 看似履行了“程序”的环保事件处置,却留下疑问与权利的伤痕无数。在号称环保治理“最严时代”的今天,有必要警惕这一“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相悖的荒谬景象。彼时的衡东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星曾对媒体表示,不管打不打官司,政府都会对血铅超标家庭负责到底,继续做好群众的补偿、赔偿工作。对此,媒体不妨继续调查一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