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奶二次销售该当何罪?

时间:2015-11-25 09:42 来源: 作者:唐金富 点击:
论过期奶二次销售的“直接凶手”,8名被告人当之无愧。黑心商贩为一己私利,于职业操守不顾,社会道德不顾,他人生命及身体健康于不顾,这颗黑心早该被法律狠狠惩罚,叫其再也“黑不起来”。论过期奶二次销售的“帮凶”,食品安全的质检部门和监管部门难辞其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消息,一个月前生产的早餐奶,厂家回收后涂改生产日期,又变成刚出炉的“新鲜热奶”。昨天,这起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在浙江瑞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指控,8名被告人共二次销售25万余瓶早餐奶。经检测,这些过期牛奶蛋白质含量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近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话题一直如幽灵般缠绕着我们的生活。从2008年三鹿奶粉事情开始,苏丹红鸭蛋、瘦肉精、爆炸西瓜、地沟油、避孕药养黄鳝、激素染色草莓等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然而,细心的网友会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总在发生,总上头条,总在解决,然而却在继续发生。

近日,媒体曝出黑心商贩竟将过期的早餐奶生产日期进行涂改,变成刚出炉的“新鲜热奶”,在让人心惊胆寒、不寒而栗的同时,作为消费者,更想质问一句:“过期奶二次销售该当何罪?”

论过期奶二次销售的“直接凶手”,8名被告人当之无愧。黑心商贩为一己私利,于职业操守不顾,社会道德不顾,他人生命及身体健康于不顾,这颗黑心早该被法律狠狠惩罚,叫其再也“黑不起来”。论过期奶二次销售的“帮凶”,食品安全的质检部门和监管部门难辞其咎。生产日期对于食品来说至关重要,厂家竟能随意涂改。俗话说,苍蝇不转无缝的蛋,凸显出食品生产日期的监管漏洞;其次对于食品安全从生产到上市整个环节,应做到环环相扣,严禁任何职能重叠和疏漏。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希望相关部门能真正重视食品安全,给民众营造出放心的食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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