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了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这也就意味着食品安全追溯已经成为法定条款,也明确了消费者在网购时的权益和维权办法。 因大幅提高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新版《食品安全法》被誉为“史上最严”。它的出台,意味着对食品安全监管的“篱笆”越扎越紧,让普通百姓有了信心、让监管部门有了底气,也对问题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形成了强烈的震慑。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然而,近几年,问题食品的出现司空见惯。被涂避孕药、吃了会绝育的“绝育黄瓜”;含有害物质“罗丹明B”的染色花椒;使用“膨大增甜剂”的“自杀”西瓜;加“福尔马林”防腐保鲜的毒血旺;用尿素兽药催生的毒豆芽;危害等于在食用慢性毒药的毒生姜…… 食品安全问题何以“野火烧不尽”呢?一方面,食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受利益驱使,对生命麻木冷漠,对法律心存侥幸,丧失了最起码的道德良知和守法意识;另一方面,制度的漏洞、追责力度的不足、监管者的失职渎职,让大量不合格、有问题的食品有“空子”可钻。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是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最大的民心工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更大力度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把确保质量安全作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环节,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食品安全,不仅关乎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企业的形象声誉,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食品安全监管,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莫让“最严”的食安法成了“纸老虎”。一是“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措施不软、劲头不松,不断提升治理力度,既问责不法的生产经营者、又问责“不抓老鼠的猫”;二是抓源头,既抓生产的安全、又抓经营的安全,既抓结果的安全、又抓过程的安全,严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 新版《食品安全法》的出台,让食品安全有了法律的有力保障。但这并非意味着食品界从此“天下太平”。让“史上最严”名副其实,关键要有“最严”的行动,党和政府更要主动担当、职能部门仍须自觉履责、全社会还要积极参与,凝心聚力才能拉起食品安全的“防护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