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获悉,自2015年1月1日起,电视养生节目只能由电视台策划制作,不得由社会公司制作。出现宣传药品、保健品、食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等产品或服务,宣传联系电话、方式、地址等六类行为的,均属于变相发布广告,需严格按照广告管理规定进行管理。(10月14日 新华网) 近年来,养生节目可谓是叱咤电视荧幕,得到了许多中老年朋友的大力追捧。诚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大家不再局限于是否能吃饱饭,而是要追求更加健康的生活方式。这无疑为养生节目的“成长”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当然,养生节目抓住了观众的兴趣点这本无可厚非,并同时通过专家权威解答,向公众传播疾病预防、控制、治疗以及养生保健等健康知识和科学常识,满足了广大群众的信息需求。但是,有些电视养生节目却存在夸大夸张宣传、嘉宾不具备执业资质甚至变相发布广告等问题,不但误导了观众,而且还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媒体形象。 因此,广电总局日前重拳出击此类养生节目,下发了《关于做好养生类节目制作播出工作的通知》,从严限制了主持人资质和热线电话资质,以及严格规范了节目制作播出、内容审查等各个环节。 笔者看来,养生节目的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广电总局此拳出得漂亮。不仅维护群众权益,更是履行了社会责任、提升了我们媒体的公信力,同时也促进了电视养生节目规范持续的发展,这样才能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科学的健康养生知识。 另外,我们群众自己在观看养生节目时也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多了解一些医学常识,不盲目跟风购买其推荐产品,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在生活中保持乐观的心态,这样才不会被“养生节目”牵着鼻子走。(白露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