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系统将对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并把其纳入教育督导和责任督学范畴,实施挂牌督导。 近年,有偿补课风起云涌、蔚然成风。据统计,2014年四川省教育厅共接到教育部治理办转来有关教育收费信访97件,较2013年的66件上升47%,其中反映补课收费的就达到58件,占59%;此外,辽宁省、江苏泰州、江西南昌均有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的现象被曝光。 有偿补课的危害,人们认为大致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扰乱正常的教学秩序;其二,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剥夺了学生假期的休息权;其三,给家长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其四,个别教师忽视主业,精力几乎用在私下办学上,有损形象。虽众说纷纭,但总的说来,反对的多、赞成者少。 每隔一段时间,教育主管部门都会下文件禁止补课,但有偿补课却屡禁不止,何也?除了利益的驱动外,主要是因为有买方市场。社会的成才观、家长望子成龙的心理、教育资源的不均衡、评价体制的“分数至上”、教师过低的待遇等因素无不在其中推波助浪。各种矛盾纠结在一起,与其以“查处”、“通报”来“堵”住口子,不如对家教市场予以综合治理、逐步规范。 的确,课堂才是教学的主阵地,教师理当把精力投入本职工作中。个别教师出于利益的考量而“暗度陈仓”,把自己的学生当财源、向家长的口袋“使劲”,这些都是应该追责的。但是,即使所有的学校、教师都不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的学业负担、家长的经济负担就真正减轻了吗?我看未必那么简单。事实告诉我们:当学校、教师在禁令前退却之时,所谓的“社会机构”就会趁机补上空缺。那时,有偿补课必然“涛声依旧”。 中小学有偿补课,可谓是教育的顽症痼疾之一。要解决这个问题,把板子敲在不守规矩学校和教师身上是必须的,但更重要的是要在增强教师的自律意识、实现教育均衡、提高教学质量、改变评价机制等方面下足苦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