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一村委会委员,在协调南水北调工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两名村民多获得拆迁补偿,事后接受和主动索取好处费15万元。记者昨日获悉,三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密云县西田各庄镇仓头村村民委员会原委员王成银有期徒刑10年。 过去人们常说“别拿村长不当干部”,讲的就是村官人微言轻,没多大权力。然而,随着城市化步伐加快和土地市场化,如今的村官不仅有了资本、权力大了,一些人还挤进了贪官的行列。 为什么村干部贪污受贿案件泛滥?笔者认为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制度不完善导致的,制度上的不完善、不规范和职权上的不明确,比如村干部无人监管,大事小事全权在握,给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给自己谋好处提供了很多机会;其次,在于监管的不到位甚至是缺失,村集体多为“家长制”掌权,村长就相当于一个“土皇帝”,无人能管;第三,在于信息的不通畅,政策宣传的不明了。中央政策百姓不知晓,国家法律法规普及不到位,民众不了解,不知道自己的权益被劫持。 如何有效地应对农村城市化进程中村干部腐败现象,是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亟待破解的课题。而当前迫切需要的是,反贪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应针对农村实际情况和村官队伍的现状,对症下药,防患于未然,强化基层干部职务犯罪预警机制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