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部分流动人口只有暂住证才能证明在京居住时间的问题。近日,北京市公安机关经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增加了两项居住时间的证明材料,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连续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的凭证,或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五险)的凭证,可作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有效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人民网11月26日) 提起办证,在民间几乎所有人都是邹眉头。近年来,各类诸如证明“我妈是我妈”之内的奇葩证明多次被媒体所报道。2015年11月18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表示,针对这些问题,政府一定要改进公共服务,尽力为老百姓解除麻烦和障碍。 正常的权力运行、社会运转,被办证难轻松阻隔,由此造成的民意不满、社会交易成本剧增,乃至政府权威与公信力的损害,难以估量。在依法治国、简政放权的宏大语境之下,有必要认真厘清,改变这种现状。此次北京在办理居住证的过程中及时针对问题采取新的举措,无疑就是政府在创新和改进公共服务方面积极探索取得的明显成效。 我们的政府要建设服务型政府,阳光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就是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公职人员应该服务于群众百姓,耐心为群众解决问题,不应在群众办事的时候故意刁难。 同时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在办理具体事项的过程中不断改进,为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而不断创新。 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模式,畅通政务服务方式渠道,让群众用最简单的材料和手续顺顺利利的将事情办妥,不再为“证明难、办证难”所困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