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是夫妻”“我是我爸妈的女儿”“我还活着”……今后,类似这样的“另类证明”将消失。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市政府审改办获悉,本市统一取消74项市政府部门要求基层开具的证明,涉及卫生、医疗、住房、就业、上学等多项市民日常办事内容,其中20项证明直接取消;53项证明调整办事方式,也不再由基层部门开具;还有一项调整了证明的开具部门。(11月16日《北京青年报》) 何为另类证明?简言之,就是那些不必要的、没法办的证明,或者是必要,但要办下来却难于上青天的证明。近年来,从“我爸是我爸”“我是我爸妈的女儿”“我还活着”的证明不断把“另类”刷向新高度,几乎每个人都是“另类证明”的亲历者更是受害者。此次北京市大刀阔斧取消“74项要求基层开具的证明”,可谓是大快人心。然而根除“另类证明”痼疾真的只是“取消”如此简单吗? 从娘胎里的准生证,到死后的骨灰存放证,人生不足百年,仅常用证件就一百多个。不可否认,证明过多过滥过奇从某一方面来说确实是某些行政部门、办事机构官僚主义、权利滥用的表现,纵而衍生出来一边“吃拿卡要”、一边“按规定办事”的歪风邪气。但是证明的另类之处虽让人哑然失笑,但却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面对假离婚、假结婚、假家身份证、假护照都不是问题的当下,如何证明你的“清白”难道仅仅是靠着拍胸脯的“信誓旦旦”?正所谓“口说无凭”还是“立字为证”吧。 正所谓,证件是法治社会的必需,人们反对“另类证明”反对的也只是某些不必要证明的叠床架屋。而实际上,政府部门索要很多,被社会看似非常“另类”的证明手续,除了上级明确规定依据以外,某一方面也是制度设计的必须,为了规避某些“别有用心”之人的风险。从某种程度来说,不是证明另类,而是骗子、投机取巧的人太多,而且违法成本太低助推了“另类”证明的滋生。久而久之办事部门就把这些责任转嫁给基层社区承担,让社区的章成了“万能章”,办事的人跑断了腿。 因此“另类证明”就是另类作风病的一个缩影,在大刀阔斧地破除政府部门信息壁垒,让其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观念之外,更要加大对诈骗、做假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否则“简政放权”在给群众谋福利的同时无疑也给某些骗子们大开方便之门,唯有树立便民意识,精简办事流程,根治如是作风顽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