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下午5时许,襄东警方在网上查获到,网友“69006***”在一微信群发布极端性言论,内容为“我要炸火车站了”。根据言论反映的内容,警方立即开展核查。最终查实,注册号“69006***”的网友是十堰市男子余某。据悉,余某是所属辖区某公司的一名员工,当天,他因急事需乘坐火车外出,但因天气原因火车晚点。(10月10日《楚天都市报》) 旅客乘坐火车遇到晚点,心情自然是极差的,发发牢骚也在情理之中,但若是在微信群发布极端性言论,显然有些玩过头了。余某发布“我要炸火车站了”的言论,看似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实则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网络安全。 作为一名知情者,看到“我要炸火车站了”的偏激言论,或许会呵呵一笑,当做一个不文明的笑话,但若是毫不知情,单纯的就事论事,通过文字内容来判断事态的严重性,还真以为有人要炸火车站,难免造成人心恐慌。 并且,极端言论一旦经互联网传播,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信息传播之广泛,速度之快,早已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堪称“一夜成名”。很多时候,某些旅客为了泄愤发布极端言论,并不当回事,但若是被有心人士利用,大肆传播,将会造成全民恐慌,危害社会公共秩序。 所以,严惩言论极端者,并非“小题大做”,而是基于网络安全的守护。互联网上发布极端言论,不仅有失个人文明诚信,也有违社会和谐,给其带来不可挽回的创伤。净化网络环境,文明上网,应是每一名公民的责任,当公民在网络表达言论和思想时,必须符合法律为其划定的边界,符合应有的社会道德规范,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和道德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