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而一些企业为节省运营成本,以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近日,上海一家网络公司因未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被离职员工举报,相关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公司不服,反将行政部门告上法庭。 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缺斤少两”的情况屡见不鲜,特别是没有组织的中小企业,一些老板给员工缴纳社保方面做“手脚”将工资人为“降低”,加上很多职工认为,单位缴纳多少社保金尤其养老金,与自己将来的生活没有什么关系就漠不关心,也有一些企业,把大打折扣的社保发给职工,职工认为“落一个不如捡一个”让企业缴社保“短斤少两”成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职工流动性非常大的企业更是如此。 催生企业缴社保“差钱”的根本原因出在监督上。首先是主管社保金的社保部门无法掌握企业工资真实信息,也无税务稽查那样的稽查人员,缴多交少企业说了算。其次是作为弱势的职工个人无法与强势的用人单位抗衡,单位到底以什么样的基数缴纳社保金,职工个人几乎无法了解;另外就是社保监管部门很难发现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处罚企业,即或发现后处罚总是“雷声大雨点小”,因此一些企业想办法少缴社保也就顺理成章了。 谁来监督企业缴纳社保“不差钱”?是社保部门?企业工会还是职工个人?社保部门面对众多的企业,监管社保百分之百的缴纳不现实;工会应该对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实际上工会和企业都是一家人谁监督谁?工会监督企业缴纳社保金,无法指望,那么,职工个人能够监督企业吗?“端别人碗服别人管”,小工人监督了大企业吗?谁会为个人缴纳社保的事情上丢“饭碗”? 企业“降低”职工工资以缴社保“缺斤少两”的现实,证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巨大的危机。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将会形成恶性循环,最终吃亏的“老有所依”职工本人。如此看来,只有政府及社保部门定要以负责人的态度,以自身的公信力,加大企业缴纳社保“不差钱”的监督和处罚力度,承担起社保中应尽的监督责任。各级工会组织不但要发挥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作用,还要承担起真正给企业和职工以信心,让企业和职工相信今天缴纳的社保金与未来享受的权益之间是成正比例,让企业和职工看到“不差钱”社保希望,共同分享社会保障政策带给企业职工的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