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这部俗称“好人法”的条例,鼓励和倡导普通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活动,并且紧急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此条例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日前,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广受关注,人们将这部条例称为“好人法”。之所以称之为“好人法”,我想就是因为该条例强调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对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并鼓励社会组织通过商业保险、奖励等形式,支持和引导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急救之所以“急”,就是因为患者一秒也耽误不得,而几乎所有“急”,又都没有发生在医院里。因此,在笔者看来这部条例将是患者的福音,也将为人们之间传递正能量“保驾护航”。 笔者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个短片,大概内容是:一男子骑车去上班,路过红绿灯处恰巧碰见一位被小车撞倒昏迷在路边的老大爷,男子将其送往医院后就离开上班去了。第二天去上班时,发现楼下一男一女两人拿着照片在楼口挨人看寻人问。男子联想起昨天自己送医院的老人,估摸着这两人怕是来找他的,怕惹麻烦上身,男子只得遮头掩面,乔装去上班,连续几天如此,最后还是被两人察觉,追着跑了好几里,终于追上男子,告知男子老人已经醒了,这是来感谢他的。虽然这有可能只是个编出来的短片,但映射出来的却是以前做好事不留名是助人为乐,而现在做好事不留名则是为了不给自己招来麻烦。 近年来,报道出来好心人被讹,麻烦不断,真正的肇事者逃之夭夭,逍遥法外的事件不少。人们在为好心人抱不平的同时,也在“约束自己的手”,不去“多管闲事”。若为善换来的是委屈和麻烦,想来这样的“善”恐怕没几个人愿意去“为”了。所以现在一出事故,往往是围观者多,施救者少。 而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是需要爱心和正能量的,助人为乐则是爱心和正能量的一部分。助人为乐也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它一直流淌在我们的血液里,也犹如一颗火种在我们心里最深处,从不曾熄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将助力这颗火种放大燃烧,也为这份正能量地传递“保驾护航”,让它传遍神州大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