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电动车和行人违规而造成的事故率,让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6月中旬开始,连云港市灌云县交警大队推出交通违规“优惠券”。记者了解到,“优惠券”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交通法规的宣传,二是优惠方案。市民违章被罚时,凭券罚款打5折,还可现场打电话,请人答对上述规定就可免罚。 在城市道路交通违法中,电动车违法现象比较普遍,而且在违法的同时也给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隐患。 为降低电动车和行人违规而造成的事故率,普及交通法规,6月中旬开始,连云港市灌云县交警大队推出交通违规“优惠券”。“优惠券”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交通法规的宣传,二是优惠方案。市民违章被罚时,凭券罚款打5折,还可现场打电话,请人答对上述规定就可免罚。 不得不说,此举走在各大市、县前列,可以说是交通部门的一大工作创新,也说明我们的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坚持题导向,寻找问题解决办法。但他们诠释“优惠券”的时候忽略了一点:交通违规处罚权是国家行政执法权的一种,怎能用作交易?更荒谬的是在违章被罚时凭一张“优惠券”就能打5折?请人答对“优惠券”上的规定就可免罚? 笔者有两点质疑:第一,如何保证“优惠券”公平地分配到每一位市民手中。显而易见,有的人轻而易举就能得到,有的人挤得头破血流最后也两手空空。纵使现在有很多人对“优惠券”之举点赞,可时间久了,如何分配才能保证公平始终是困扰着交管部门以及广大市民问题。第二,有了“优惠券”,罚款就减半,试问,法律法规的效力何在?诚然,按照交通法规直接执行过于生硬,但也不能为了轻松执法就把法律法规当儿戏啊?交通违规凭“优惠券”罚款打折,实质上是对法律的一种践踏。 据灌云县交警部门统计,光灌云县城发生的电动车事故每天有10起左右。电动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乱闯红灯,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对此,加大交通法规宣传力度显得尤为重要,但不是非得要通过“优惠券”这种形式,交管部门可以在官网上开辟交通法规宣传园地,或者开展交通法规进校园、进单位、进社区等活动,除此之外,还要维修有问题的交通信号灯以及修补有坑洼的道路,加大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倡导柔性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