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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植树变扣“绿化费”再显权利任性

时间:2016-04-07 09:34来源: 作者:黄辰皓 点击:
站在权利人的角度,任何人都有支配自己合法收入的权利,任何组织、机构和官员,都不能用文件和通知的形式,强行以“绿化费”为名强行扣除工资。然而不容否认的是,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存在“任性”制定规章尤其是“红头文件”,使用行政手段侵犯公民权利、自由

甘肃临洮是六盘山片区的贫困县之一,这里的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并不算高,但近年来,每年春天都会有一个月,这些“吃财政饭的”工作人员,工资都会被扣掉一部分。记者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这些钱是以绿化费或者树苗费的名义,由县财政局直接扣除。

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植树造林,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不仅有利于保护环境,也可以锻炼身体,还能够寄托人们对美好未来的祝福。公职人员有义务带头履行公民义务,参加义务植树,身体力行在全社会宣传新发展理念。让义务植树从强制变成每个公民主动尽责,应该是各级政府所要想办法解决的问题,像临洮县政府强制扣发“绿化费”的做法着实有些简单和急于求成。

站在权利人的角度,任何人都有支配自己合法收入的权利,任何组织、机构和官员,都不能用文件和通知的形式,强行以“绿化费”为名强行扣除工资。然而不容否认的是,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存在“任性”制定规章尤其是“红头文件”,使用行政手段侵犯公民权利、自由和扩大自身权力、权利的现象,饱受社会诟病。这些举措既有上位法存疑的质疑,也存在不符合程序正义的问题。尽管其效果立竿见影,但毕竟不能替代依法行政。

因此,义务植树各级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参加,身体力行在全社会宣传新发展理念,发扬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精神,多种树、种好树、管好树,让大地山川绿起来。而不是简单的扣除“绿化费”,安排人种植了事。

总之,“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要想让权力按照规矩行事,最好的办法就是列出权力清单,“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与此同时,更要对违规任性的干部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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