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京华时报记者就行政诉讼异地管辖的相关问题,专访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张立勇谈到,“民告官”存在立案难、胜诉难、执行难等问题,法官办案中也容易受到当地政府干扰,为了防止地方行政干预,促进行政案件公正审理,河南率先试水行政案件的异地管辖。 在现实中,可以说“民告官”的胜诉率低,从10年前的30%降至现在的10%,甚至是一些省份的2%,并非“百姓无礼”,而是存在着各种利益的干扰、各种权力的介入,让“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如三座大山压在“百姓”肩上, 而此次河南率先试水行政案件的异地管辖,老百姓胜诉率达到27.8%,较之原来的10.2%,提高17.6个百分点,可见效果的显著。 以往群众打行政官司,不说十打九输也差不多。这是因为普通群众对法律理解片面,费劲走完法律程序,最终还是输掉了官司。此外,司法程序难免遇上权力的干预,这使得“民告官”能告进去还算幸运的,还有更多“告官”的群众连法律程序的大门都进不去。这样久而久之,百姓便对这扇半开半掩、深不可测的大门失去信心,有了委屈就一窝蜂地去上访,于是,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较为普遍。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这样的法治意识下,倘若对“民告官”案的审理,完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哪怕“民告官”的胜诉率再低,也并不意味着司法的扭曲与不公;而舍此之外,即便“民告官”的胜诉率再高,也难有正义可言。而且,还应明白一个道理,诉讼中,并非原告的诉求就一定能够得到支持。当事人能否胜诉,要看其诉求是否有法律依据,要看其证据能否被法庭采信,不能仅凭一方的胜诉率高低来作出司法不公的论断。 此外,我们再来看看国家层面。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对“民告官”做出了重要的论断。使得“民告官”法经全国过人大修改而趋于完善,加强了对公众诉权的保护,对于以往“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这三大难题,都作出了有针对性的新规定,无疑将使更多“官民纠纷”在法律通道上获得解决。 可以说,法律是平衡人们利益最重要的武器,也是呵护社会公平与公正的最后一根稻草。如果权力能轻易取代法律,那后果的确不堪设想,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社会退步。众所周知,依法治国早已是中国最强音,而依法行政的理念也早已深入人心,这样的理念与看法,理应成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定的信仰。因此,必须保证法律上的公平,使法律永远的凌驾于权力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