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武汉李先生邀请客户到东湖边一家名为“海光水榭”饭店就餐。李先生向记者提供的点菜单显示,他点了7道菜,其中武昌鱼98元,鸡汤198元,小白菜、酸辣土豆丝、滑藕片等均为48元。 1996年春晚,巩汉林和赵丽蓉的经典小品《打工奇遇》从艺术的角度给我们展示了社会中存在的天价事件,然而20年之后,天价海鲜,天价鳇鱼,再到128元的天价姜丝可乐,“天价”事件依然层出不穷,无怪安微卫士今年又将巩汉林请出山,重新演绎“天价”事件。 物价事关每一位公民的切身利益,面对屡屡出现的“天价”事件,损害的是公民的利益,矛头则直指物价部门,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而物价部门的解释也难以让人满意,明码标价即合法的思想显然是说不通的。关键问题是面对多次曝出的“天价”事件,明显有监管真空地带的情况下,物价部门没有想办法进行弥补。 对此,笔者认为应该从完善制度入手,在屡遭“天价”之后,我们的物价部门应该考虑如何完善《价格法》,不让“天价”继续损害公民的利益,对于明显高于常理的价格,要出台相应的处罚措施,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逐步摆脱“天价”之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