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岁末,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在沪成立,至今已运行满一周年。成立跨区划法院是为了打破案件诉讼的地方保护,平等对待当事人。公平、公正、依法审理“民告官”案件,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古民若有冤,公堂门前擂鼓即可伸冤,告民易告官难,尚不说告政府了。现在社会的进步多少在于言论自由,民众对于政府的作为有所不满,可堂而告之。上海首家跨行政区划法院成立一年来,上海市政府一年竟当被告200多次,如此令人诧异的数量究竟是民怨积深,还是法院能主持道义故引得人民纷纷来求正义?不管是何缘故,这样的现象很难不说是一种好的现象,社会之进步在于政府能够经受赞美,也得承受批评。 自古民众从来都是弱势群体,普通人结打官司本就无力,更遑论与政府相争了。某些素质堪忧的官员更是目无法纪插手案件,如此民众更是毫无胜算。上海市的新式法院的审判独立,拒绝任何官员和部门的“招呼”,就算打了“招呼”也不留情面,司法公开,这样加大了司法审判的公平性,无不让民众心里有了底气,不至于毫无希望,这才是民众纷纷奔告所求公平的原因。 但一个政府一年被告200多次,平均一天多就能被告一次,却多多少少还是能说明一些问题。新式法院成为民众宣泄不平的入口时,也多少让政府脸上挂不住。试想若是政府工作到位责任落实使得民众满意,如何能够隔三差五成为被告呢?新式法院的存在让更多失责的政府或部门无处可逃,这样的新式法院能保证审判的公平性,又能敦促某些政府或部门做好本职工作,可谓是一举两得。 新式法院不应该成为民众“伸冤”的唯一入口,指望新式法院在全国推广就能解决民怨也是无稽之谈,要是新式法院推而广之,被告的却几乎是政府部门该当如何?政府及各部门应该想想如何提高自己服务民众的意识,才能减少民怨及自身出现在法院次数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