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甘州区的沈先生怎么都没有想到,自己状告甘州区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案,在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不仅有区长出庭,还由院长亲自审案,最后还当庭判决甘州区人民政府败诉。在一起看似豪华版的民告官案件背后,折射出的是甘肃省三级法院系统行政案件管辖改革的成果。而破解“民告官”这一难题最终通过制度的变革得以实现。 顾名思义,民告官就是人民状告政府部门,是行政诉讼或行政官司的俗称。虽然,相对于一般官司来看,民告官这样的行政官司并不多见,尽管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提出,“民告官案件,行政机关‘一把手’应出庭应诉”,但是“只见民不见官”的民告官现象却普遍存在。这不仅反映了一些政府官员漠视公众诉求的心态,还是官员法治意识、法治素养不足的表现,更是不利于矛盾的化解和纠纷的解决。 有分析认为,一些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不愿出庭应诉,主要原因在于放不下身段,感觉“尴尬”。如果再败诉的话,那就更是丢了政府部门的“脸面”。事实上,官员出庭应诉,与群众平等对话,不仅不丢“脸面”,反而还是多赢之举。既体现出了党员领导干部敢于担当的品质,也是对法律和公民的尊重;既能拉近与基层群众的距离,倾听群众的所盼所求,还能检省自己在工作学习上的得失,更能促进构建法治政府的进程。 诚然,在着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很多地方都在以有效的工作举措来改变“民告官不见官”这一非正常现象。比如上海就已出台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的《指导意见》,力促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北京市将行政机关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依法出庭应诉纳入了官员的履职考核;甘肃省开展的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制度,着力破解民告官这一难题,等等。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制度无以国家。”因此,要着力稳步推进民告官工作,同样需要发挥制度的力量,以刚性的制度保障来为民告官护航。而甘肃省推行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无疑是走在了制度改革的前头。这不仅让法院完全可以放开手脚大胆积极受理案件,依法公正审理,还让一大波领导干部出庭应诉答辩,真正让老百姓能够在法庭上“讨说法”;既是破解“告官能见官”地有效举措,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生动实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