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因牵涉每一位中国公民的生育权,及“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地实施而倍受关注。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将于2016年元旦起实施,新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最吸引眼球的规定有三点:一是保留了政府扶助失独者的条款,二是不再鼓励晚婚晚育,三是延长生育假期。 再过两天,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取而代之的将是新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面对日益突出的人口老龄化问题,修订出台一部新的计生法事在必行,唯有如此才能逐步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才能保障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平衡发展。笔者认为新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非常富有人性化,首先是保留了拟定删除政府扶助失独者的条款,同时对于已经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新法实施后,若“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已领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也可继续“按照规定获得扶助”,这是一个政策延续性的体现,也是一种民为重的执政理念体现;其次,不再鼓励晚婚晚育,取消晚婚假是当前社会发展趋势所需,虽然短时间内损害了小部分人群的利益,但从社会长远发展来看是完全值得的;第三,延长生育假期,新的计生法规定,无论是生一孩还是二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可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以及其他社会福利,这一点是最值得肯定的,随着退休年龄逐步延迟和二胎全面开放政策的实施,照顾小孩成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延长生育假期无疑对那些打算生二胎的人群来说是雪中送炭的大好事,这对孩子的健康发育和成长极为有利。 对于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笔者认为其既兼顾了之前政策的延续性,又符合了当前及今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重要是体现了一种人性化,因此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必将促进计生工作的开展,为社会发展带来新的动力。 |